為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州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進一步提高全州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二)具體目標
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基本得到解決,蔬菜、畜禽、水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進一步下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徹底解決縣(市)、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問題。
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徹底解決其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鄉(鎮)、街道、社區等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
徹底解決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經營問題,食堂和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銷售、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專項工作,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
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到95%,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家用電器等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解決無證生產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
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廢物100%退貨或銷毀,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
二、整治重點及任務
(一)整治重點
1.重點產品: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及進出口商品。
2.重點單位: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和水產品養殖場、屠宰(廠)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
3.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二)整治任務
1.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進行整治;加強對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的監測;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查處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農產品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
2.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依法進行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嚴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
3.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嚴格執行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食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
4.餐飲消費安全整治。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5.藥品質量安全整治。全面開展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淘汰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逐步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加強普通藥品的監管和特殊藥品的監控;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的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和責任追究制度;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核查工作,加強對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的質量監督抽驗。
6.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轉運;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疫(驗)證明的豬肉不準銷售;加強對豬肉市場和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的豬肉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 7.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重點整治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違法違規行為;擴大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嚴格發證后管理,嚴格監督檢查后處理。
8.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嚴格出口農產品產地檢驗檢疫責任制,全面實施出口水果、飼料(含原料)、種子苗木和水生動物注冊登記制度,加強對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存放、運輸過程的監管;重點打擊非法進口肉類、水果、廢物等行為;加強檢驗檢疫,防止動植物危險性病蟲害和有毒有害物質傳入傳出;強化玩具、燈具、小家電、摩托車、沙灘車等產品進出口的檢驗和監管;加強對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的質量安全管理。
三、組織實施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發動階段(2007年9月)。制訂具體方案,分解工作目標,落實整治任務。
(二)集中整治階段(2007年10月至11月)。圍繞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集中進行整治。
(三)鞏固提高階段(2007年12月)。總結整治工作經驗,組織督查驗收,鞏固整治成果。
四、組織領導及分工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在州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州人民政府成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和檢查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農產品整治組、生產加工食品和有關消費品整治組、流通領域食品整治組、餐飲消費整治組、藥品整治組、豬肉整治組、進出口產品整治組、新聞信息組等8個工作組。領導小組實行例會制度,聽取各縣(市)和各工作組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匯報,對各縣(市)、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工作組實行聯絡員聯系制度,定期通報專項整治工作安排和進展情況。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制訂本縣(市)、本部門和本行業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明確具體的整治目標、任務和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對專項整治工作,要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同時,要為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二)分解目標,落實責任。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形成“地方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各縣(市)要將專項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責任逐級落實到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州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表》,將專項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或因此發生惡性事件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縣(市)、部門和有關責任人,要嚴肅查處。
(三)加強協作,密切配合。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量大面廣、涉及部門多,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協同配合,相互支持,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合整治。對跨縣(市)、跨部門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在專項整治行動中,要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四)注重實效,標本兼治。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履行監管職責,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高效。專項整治工作要標本兼治,在治本上下真功夫。要加快相關信息化建設,完善農產品、食品、藥品安全和檢測技術等方面的地方標準,充分發揮有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要認真實施食品等產品的質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實行質量信用等級分類監管,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和長效監管機制。
(五)積極宣傳,營造氛圍。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活動,及時揭露和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要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大力宣傳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正確引導消費。要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公眾參與,形成生產安全產品、銷售安全產品、使用安全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縣(市)、各有關部門每月要聯合召開一次新聞發布會,發布權威信息,通報工作進展。
各縣(市)、各工作組每月要向州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遇重大情況要隨時報送。同時,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并將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于2007年9月底前報州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金唯一、金明華 0433-2661252 13904439102 Email:ybjdc826@sohu.com)。
附件:1. 州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doc
2. 全州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