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做好承兌業務的后期管理主要包括三個環節:
1.檢查
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后,承兌行應加強跟蹤檢查,實行管戶信貸員責任制,主要檢查可能影響客戶到期兌付能力的事項,主要有:
(1)是否按申請用途使用銀行承兌匯票。
(2)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是否正常。
(3)到期前是否按照承兌協議要求存足兌付款項。
(4)資金流向和銷貨款歸行情況是否正常。
(5)保證人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抵(質)押物權和價值等有無重大變化。
(6)其他可能影響承兌申請人到期兌款能力的事項。
2.到期
在銀行承兌匯票到前10日,承兌行應通知客戶將票款足額存入其賬戶用以付款。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客戶未足額交款票款的,承兌行收到持票人寄來的委托收款憑證和匯票,經審核無誤后,應無條件向付款人付款,并根據承兌協議的約定,從承兌申請人保證金專戶和其他存款賬戶扣款,不足部分由銀行墊付。
3.逾期墊款處理
承兌銀行發生銀行承兌匯票墊款后,應采取以下措施:
(1)將銀行承兌匯票墊款納入不良貸款考核范圍,制定清收計劃,落實清收責任。
(2)墊付款項轉入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有關會記科目,按照有關規定計收利息。
(3)墊付款項向承兌申請人進行催收。
(4)及時處理抵押物,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擔保義務,盡量減少墊款損失。經催收和追償扔無法收回墊款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采取包括訴訟在內的多種手段進行轉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