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參屬于傳統的中藥材,用于中藥和原料。2009年,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第32屆大會審議通過了《人參食品》標準,規定人工種植人參可用于食品。我國吉林省是人參主產區,人參栽培總面積近幾年基本穩定在3500萬平方米左右,年產成品人參4000噸左右,人參產量已占全國的80%,占產量的70%左右。 為開發利用我國豐富的人參資源,吉林省政府建議將人參納入普通食品管理。吉林省衛生廳組織科研機構開展了人工種植人參長期食用安全性評價工作,研究結果表明,在規定條件與劑量范圍內,人工種植人參對動物無毒性作用,健康人群食用人工種植人參是安全的。對此,衛生部會同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等部門組織多學科專家開展了人工種植人參的相關論證工作。2011年,衛生部立項(人工種植人參作為新資源食品),經組織醫學、中藥、農業、食品、營養、毒理、藥理和工藝等方面專家對人工種植人參的安全性、活性及營養成分、菜人群等方面進行審核,認為健康人群按照食用限量食用人工種植人參是安全的。根據人工種植人參食用安全性評估結果,衛生部于2012年發布公告,批準人參(人工種植)作為新資源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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