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為做好全省夏糧收購監管工作,現將《2020年全省夏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山西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0年6月9日
2020年全省夏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切實加強2020年夏季糧油收購監管工作的通知》(國糧執法〔2020〕122號)要求和全省夏糧收購工作視頻會議部署,為加強全省夏糧收購市場監管,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確保夏糧收購工作順利進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加強夏糧收購市場監管是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維護市場秩序的一項重要措施。對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影響,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全省夏糧已陸續收獲,收購工作也將全面展開,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及相關企業要提高站位,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夏糧收購監管工作,抓好市場化收購和儲備糧輪換監管,堅決依法查處損害種糧農民利益和國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正常秩序,確保夏糧收購工作平穩有序。
二、檢查重點
(一)市場化收購執行收購政策情況。認真組織開展糧食收購資格核查,重點對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為各類市場化主體入市收購創造良好條件。監督指導糧食收儲企業嚴格遵守“五要五不準”收購守則,標準上榜、價格上墻、樣品上臺,在收購場所顯著位置公布糧食收購信息和張貼12325糧食監管熱線宣傳海報,讓農民交“明白糧”“放心糧”“舒心糧”。嚴肅查處缺斤少兩、坑農害農、設置障礙造成農民售糧不暢等破壞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儲備糧收購、輪換情況。儲備糧承儲企業要嚴格執行輪換計劃,做好收購入庫驗質定等工作,加強對小麥真菌毒素等食品安全指標的檢驗把關,嚴防不符合質量標準、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儲備糧庫存。建立健全質量檔案,如實記錄每批次入庫糧食質量狀況。對儲備糧承儲企業克扣售糧款及“以陳頂新”“轉圈糧”等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三、時間安排
檢查時間: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落實。各市要按照糧食安全責任制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管領導和具體承辦機構,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檢查方案,統籌抓好收購和監管工作。要加強督導檢查,深入收購一線切實解決問題,做到轄區內參與收購企業全覆蓋。要完善區域協調監管和部門聯動機制,提升監管效能。夏糧收購期間,省局將組織飛行檢查組,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儲備糧輪換和市場化收購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創新監管方式,強化問題整改。要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通過糧食行業“雙隨機”抽查應用平臺組織夏糧收購市場監管,做到檢查信息全過程留痕。對問題易發地區和企業進行重點監管,檢查結果要記入糧食經營者信用信息檔案,并充分運用到2020年糧食經營者信用評價工作中。對12325糧食監管熱線轉辦和本級接收的問題線索,要立即組織精干力量進行核查處置。檢查發現的問題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三)加強督導調度,實行月報制度。各市要于每月25日前向省局執法監督局報送收購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包括監管中發現的潛在性苗頭性問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開展情況、舉報案件核查情況、采取的監管措施、政策建議等,涉及收購監管的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在10月12日前報送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夏糧收購監管情況將作為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據。
日期:2020-06-11
為做好全省夏糧收購監管工作,現將《2020年全省夏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山西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0年6月9日
2020年全省夏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切實加強2020年夏季糧油收購監管工作的通知》(國糧執法〔2020〕122號)要求和全省夏糧收購工作視頻會議部署,為加強全省夏糧收購市場監管,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確保夏糧收購工作順利進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加強夏糧收購市場監管是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維護市場秩序的一項重要措施。對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影響,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全省夏糧已陸續收獲,收購工作也將全面展開,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及相關企業要提高站位,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夏糧收購監管工作,抓好市場化收購和儲備糧輪換監管,堅決依法查處損害種糧農民利益和國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正常秩序,確保夏糧收購工作平穩有序。
二、檢查重點
(一)市場化收購執行收購政策情況。認真組織開展糧食收購資格核查,重點對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為各類市場化主體入市收購創造良好條件。監督指導糧食收儲企業嚴格遵守“五要五不準”收購守則,標準上榜、價格上墻、樣品上臺,在收購場所顯著位置公布糧食收購信息和張貼12325糧食監管熱線宣傳海報,讓農民交“明白糧”“放心糧”“舒心糧”。嚴肅查處缺斤少兩、坑農害農、設置障礙造成農民售糧不暢等破壞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儲備糧收購、輪換情況。儲備糧承儲企業要嚴格執行輪換計劃,做好收購入庫驗質定等工作,加強對小麥真菌毒素等食品安全指標的檢驗把關,嚴防不符合質量標準、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儲備糧庫存。建立健全質量檔案,如實記錄每批次入庫糧食質量狀況。對儲備糧承儲企業克扣售糧款及“以陳頂新”“轉圈糧”等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三、時間安排
檢查時間: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落實。各市要按照糧食安全責任制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管領導和具體承辦機構,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檢查方案,統籌抓好收購和監管工作。要加強督導檢查,深入收購一線切實解決問題,做到轄區內參與收購企業全覆蓋。要完善區域協調監管和部門聯動機制,提升監管效能。夏糧收購期間,省局將組織飛行檢查組,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儲備糧輪換和市場化收購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創新監管方式,強化問題整改。要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通過糧食行業“雙隨機”抽查應用平臺組織夏糧收購市場監管,做到檢查信息全過程留痕。對問題易發地區和企業進行重點監管,檢查結果要記入糧食經營者信用信息檔案,并充分運用到2020年糧食經營者信用評價工作中。對12325糧食監管熱線轉辦和本級接收的問題線索,要立即組織精干力量進行核查處置。檢查發現的問題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三)加強督導調度,實行月報制度。各市要于每月25日前向省局執法監督局報送收購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包括監管中發現的潛在性苗頭性問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開展情況、舉報案件核查情況、采取的監管措施、政策建議等,涉及收購監管的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在10月12日前報送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夏糧收購監管情況將作為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據。
日期: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