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肅礦區、蘭州新區衛生健康委,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和醫療衛生等監督執法工作,深入推進我省衛生健康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20〕26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委組織制訂了2020年甘肅省國家及省級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現將相關計劃印發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貫徹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2020年“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量大,各地要根據計劃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實施。積極爭取同級財政資金支持,加大保障力度,做好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隨機監督抽查項目經費統籌安排使用。按照國家和省上規定的任務清單,嚴格按照專業要求開展監督工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省級隨機監督抽查工作原則上不要求開展現場檢測,現場檢查內容與國家一致。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作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管理的具有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的技術服務機構,要進一步提高對國家和省級監督抽檢的認識,積極主動配合當地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機構開展相關工作,確保隨機監督抽查工作圓滿完成。抽查任務中涉及到的檢測任務,原則上由當地疾控機構承擔,不具備相應檢測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擔。疾控機構要及時將檢測報告提供當地衛生監督機構。
二、統籌協調安排,做好工作銜接
各地要合理安排時間,統籌開展國家隨機抽查任務和省級隨機抽查工作。要將隨機抽查工作作為日常監督工作的一部分統籌安排,對同一檢查對象,要在兼顧各專業需求的基礎上爭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項,避免對檢查單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擾。要將傳染病防治監督抽查工作與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工作相結合,抽取的單位應當采取分類監督綜合評價方式進行檢查。針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加大醫療廢物處置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檢查力度,要及時將綜合評價結果通報給本級業務管理部門,將評價結果納入日常管理措施中,與醫療機構不良行為積分、等級評審、校驗、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規范化基層醫療機構評審等工作相銜接。要積極運用手持執法終端、全過程執法記錄設備等開展抽查工作,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增強執法公正性。
三、加大執法力度,公開抽查信息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其監督機構要加大執法力度,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要及時通報、協查。各地應在抽查任務完成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結果信息通過當地官方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內容和公開時間要符合相關規定。
四、把握時間節點,及時上報材料
各地要按照《計劃》要求,嚴格把握時間節點,組織開展監督抽查工作。省級隨機抽查計劃于11月13日完成。國家隨機抽查計劃于11月31日完成。各地確保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國家與省級隨機抽查任務以及相關信息錄入填報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負責對各地上報數據信息進行收集、匯總統計,組織業務專家對統計結果進行分析,并于2020年7月10日和11月20日前向省衛生健康委報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情況報告。
請各地各單位自行從省衛生健康委官網(http://wsjk.gansu.gov.cn)下載相關附表。我委將適時對各地進行調研,具體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委聯系。
聯系人:
省衛生健康委法監處 王鳳麒 (0931)4818095
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 周金玲 (0931)4522557
信息平臺填報技術支持 朱怡菲 (0931)4522511
專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甘肅省公共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doc
2.2020年甘肅省傳染病防治和消毒產品隨機監督抽查計劃.doc
3.2020年甘肅省醫療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doc
4.2020年甘肅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隨機監督抽查計劃.doc
5.2020甘肅省國家衛生健康隨機抽檢計劃任務清單.zip
6.2020甘肅省省級衛生健康隨機抽檢計劃任務清單.zip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5月22日
日期:2020-05-25
為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和醫療衛生等監督執法工作,深入推進我省衛生健康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20〕26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委組織制訂了2020年甘肅省國家及省級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現將相關計劃印發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貫徹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2020年“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量大,各地要根據計劃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實施。積極爭取同級財政資金支持,加大保障力度,做好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隨機監督抽查項目經費統籌安排使用。按照國家和省上規定的任務清單,嚴格按照專業要求開展監督工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省級隨機監督抽查工作原則上不要求開展現場檢測,現場檢查內容與國家一致。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作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管理的具有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的技術服務機構,要進一步提高對國家和省級監督抽檢的認識,積極主動配合當地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機構開展相關工作,確保隨機監督抽查工作圓滿完成。抽查任務中涉及到的檢測任務,原則上由當地疾控機構承擔,不具備相應檢測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擔。疾控機構要及時將檢測報告提供當地衛生監督機構。
二、統籌協調安排,做好工作銜接
各地要合理安排時間,統籌開展國家隨機抽查任務和省級隨機抽查工作。要將隨機抽查工作作為日常監督工作的一部分統籌安排,對同一檢查對象,要在兼顧各專業需求的基礎上爭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項,避免對檢查單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擾。要將傳染病防治監督抽查工作與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工作相結合,抽取的單位應當采取分類監督綜合評價方式進行檢查。針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加大醫療廢物處置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檢查力度,要及時將綜合評價結果通報給本級業務管理部門,將評價結果納入日常管理措施中,與醫療機構不良行為積分、等級評審、校驗、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規范化基層醫療機構評審等工作相銜接。要積極運用手持執法終端、全過程執法記錄設備等開展抽查工作,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增強執法公正性。
三、加大執法力度,公開抽查信息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其監督機構要加大執法力度,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要及時通報、協查。各地應在抽查任務完成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結果信息通過當地官方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內容和公開時間要符合相關規定。
四、把握時間節點,及時上報材料
各地要按照《計劃》要求,嚴格把握時間節點,組織開展監督抽查工作。省級隨機抽查計劃于11月13日完成。國家隨機抽查計劃于11月31日完成。各地確保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國家與省級隨機抽查任務以及相關信息錄入填報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負責對各地上報數據信息進行收集、匯總統計,組織業務專家對統計結果進行分析,并于2020年7月10日和11月20日前向省衛生健康委報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情況報告。
請各地各單位自行從省衛生健康委官網(http://wsjk.gansu.gov.cn)下載相關附表。我委將適時對各地進行調研,具體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委聯系。
聯系人:
省衛生健康委法監處 王鳳麒 (0931)4818095
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 周金玲 (0931)4522557
信息平臺填報技術支持 朱怡菲 (0931)4522511
專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甘肅省公共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doc
2.2020年甘肅省傳染病防治和消毒產品隨機監督抽查計劃.doc
3.2020年甘肅省醫療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doc
4.2020年甘肅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隨機監督抽查計劃.doc
5.2020甘肅省國家衛生健康隨機抽檢計劃任務清單.zip
6.2020甘肅省省級衛生健康隨機抽檢計劃任務清單.zip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5月22日
日期: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