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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發布2011年上半年動物產品殘留監控結果的通報(農辦醫[2011]63號)

   2011-11-04 農業部972
核心提示:根據《獸藥管理條例》規定和《農業部關于下達2011年度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的通知》(農醫發[2011]3號)要求,各地上

    根據《獸藥管理條例》規定和《農業部關于下達2011年度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的通知》(農醫發[2011]3號)要求,各地上報了上半年畜禽產品中獸藥殘留監控結果,經匯總分析,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1年上半年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執行時間為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15日。檢測雞肝、雞肉、雞蛋、牛奶、牛肉、羊肉、豬肝、豬肉、豬尿等9種畜禽動物組織及產品;檢測藥物及禁用物質包括β-受體激動劑、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謝產物、氯霉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卡巴氧殘留標示物、喹乙醇殘留標示物、氟喹諾酮類、磺胺類、四環素類、阿維菌素類、β-內酰胺類、氨基糖苷類、林可胺類、大環內酯類、泰樂菌素、氯羥吡啶、替米考星共計17種(類)。樣品采自除西藏外的30個省、市、自治區。上半年絕大部分單位按規定要求完成檢測任務和結果上報工作,監控計劃執行情況良好。

    二、監控結果

    截至2011年7月15日,上半年共完成6254批畜禽產品殘留樣品的檢測,占全年計劃任務的48.73%,其中未檢出樣品6124批,檢出但低于殘留限量標準的樣品127批;超過殘留限量標準的樣品3批,占已分析樣品總數的0.05%,比去年同期的0.19%下降了0.14個百分點(見附件)。主要超標物質為卡巴氧殘留標示物和磺胺類總量(磺胺間甲氧嘧啶和磺胺喹惡啉)。

    按檢測藥物統計,完成168批卡巴氧殘留標示物殘留樣品的檢測,1批豬肝樣品超標,占已分析樣品總數的0.60%;完成1092批磺胺類殘留樣品的檢測,2批雞肉樣品超標,占已分析樣品總數的1.72%;完成474批β-受體激動劑、364批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謝產物、714批氯霉素、521批硝基呋喃類代謝物、140批喹乙醇殘留標示物、816批氟喹諾酮類、238批四環素類、20批阿維菌素類、473批β-內酰胺類、547批氨基糖苷類、229批林可胺和大環內酯類、46批泰樂菌素、101批氯羥吡啶、311批替米考星殘留樣品的檢測,均未檢出超標樣品。

    按檢測動物組織統計,完成982批雞肉樣品的檢測,2批磺胺類樣品超標,占已分析樣品總數的1.72%;完成465批豬肝樣品的檢測,1批卡巴氧殘留標示物樣品超標,占已分析樣品總數的0.60%;完成224批雞蛋、1075批雞肝、1631批牛奶、20批牛肉、168批羊肉、177批豬尿、1512批豬肉殘留樣品的檢測,均未檢出超標樣品。

    三、問題分析

    2011年上半年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總體超標率為0.05%,比去年同期持續下降,但檢出且低于殘留限量標準的批次較多。分析原因,動物養殖不規范用藥現象依然存在,違規使用卡巴氧等違禁藥物問題仍有發生,動物產品質量存在安全隱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實加強安全用藥監管工作,加大違禁藥物查處力度。要高度重視獸藥殘留監控工作,認真組織實施2011年下半年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按時上報檢測結果。檢測出陽性樣品的省份要嚴格執行陽性樣品跟蹤檢測和追溯制度,并上報跟蹤檢測結果。要積極參與殘留檢測方法制修訂工作,對檢測方法的適用性存在問題的,要認真分析、總結,提出修訂意見。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要及時反饋我部獸醫局和全國獸藥殘留專家委員會辦公室。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2011年上半年殘留檢測結果匯總表.xls



日期:2011-11-04
 
行業: 畜禽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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