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3大類食品1012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蛋制品、豆制品、食用農產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合格1005批次,不合格7批次。
茶葉及相關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稱福鼎市三民茶業專業合作社2019年5月30日生產的壽眉,草甘膦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豆制品不合格2批次:1、標稱清流縣嵩溪鎮鑫牌豆腐皮廠2019年5月15日生產的豆腐皮,鉛(以Pb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新華都綜合百貨有限公司,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2、標稱湖北柒味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2日生產的香辣腐竹,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州誠達黎明百貨有限公司東街分公司,初檢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食用農產品不合格3批次:1、寧德市福永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寧德御景分公司銷售的活石鱘(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9日),鎘(以Cd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2、晉安區福湖蔬菜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18日),腐霉利不合格,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泉州市鯉城中區雙紅海鮮店銷售的黃花魚(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26日),氧氟沙星不合格,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稱福州市油脂公司2018年11月6日生產的天香一級大豆油,酸價(KOH)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州市鼓樓區順峰百貨商場,初檢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3大類食品1012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蛋制品、豆制品、食用農產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合格1005批次,不合格7批次。
茶葉及相關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稱福鼎市三民茶業專業合作社2019年5月30日生產的壽眉,草甘膦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福州海關技術中心。
豆制品不合格2批次:1、標稱清流縣嵩溪鎮鑫牌豆腐皮廠2019年5月15日生產的豆腐皮,鉛(以Pb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新華都綜合百貨有限公司,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2、標稱湖北柒味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2日生產的香辣腐竹,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州誠達黎明百貨有限公司東街分公司,初檢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食用農產品不合格3批次:1、寧德市福永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寧德御景分公司銷售的活石鱘(購進日期為2019年10月9日),鎘(以Cd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2、晉安區福湖蔬菜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18日),腐霉利不合格,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泉州市鯉城中區雙紅海鮮店銷售的黃花魚(購進日期為2019年9月26日),氧氟沙星不合格,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稱福州市油脂公司2018年11月6日生產的天香一級大豆油,酸價(KOH)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州市鼓樓區順峰百貨商場,初檢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