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制品、調味品、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17類食品75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42批次、不合格樣品17批次(見附件),檢出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農藥殘留、金屬污染物、質量指標不達標等。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
(一)寧波鄞州寧東香妹子醬菜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桐鄉市冰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蘿卜干(鹽水漬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湖州中通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臺州市椒江外貿罐頭食品廠生產的糖水楊梅罐頭,莧菜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余姚市浙東綠色農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余姚市三七市鎮鐘統一精制年糕廠生產的三七市手工年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南潯和孚蔡興方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溫州市南奉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高湯晶調味料,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二、農藥殘留
(一)杭州下沙農副產品綜合市場徐威蔬菜店銷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杭州聯華華商集團有限公司臺州路橋靈山街店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浙江華之友商貿有限公司定海店銷售的帶豆,滅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
(一)三門縣時代聯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浙江三門湫水山葛根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野生葛根粉,菌落總數和鉛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浙江野麥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酸奶水果堅果燕麥脆(其他方便食品),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金華市金蓮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純真味/速溶西湖藕粉(方便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杭州臨安繁利炒貨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臨安市大華炒貨食品廠生產的紙皮核桃,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臨安市大華炒貨食品廠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實,該產品為假冒臨安市大華炒貨食品廠產品。
四、金屬污染物
(一)昆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寧波北侖分公司銷售的標稱舟山市明峰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烤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杭州下沙農副產品綜合市場許建光水產店銷售的梭子蟹,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桐廬縣城南街道呂挺華菜攤銷售的韭菜,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杭州余杭區星橋街道福多貿易商行銷售的標稱浙江小紅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雪餅,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網絡抽檢福鼎市太姥山常嘗樂副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杭州天添味精廠生產的雞精,谷氨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臨安樂淘淘便利店銷售的標稱海寧市袁花鎮利旺食品廠生產的香辣味蘭花豆,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湖州、嘉興、金華、臺州、舟山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湖州、臺州、舟山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杭州、臺州、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要求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一、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
(一)寧波鄞州寧東香妹子醬菜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桐鄉市冰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蘿卜干(鹽水漬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湖州中通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臺州市椒江外貿罐頭食品廠生產的糖水楊梅罐頭,莧菜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余姚市浙東綠色農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余姚市三七市鎮鐘統一精制年糕廠生產的三七市手工年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南潯和孚蔡興方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溫州市南奉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高湯晶調味料,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二、農藥殘留
(一)杭州下沙農副產品綜合市場徐威蔬菜店銷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杭州聯華華商集團有限公司臺州路橋靈山街店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浙江華之友商貿有限公司定海店銷售的帶豆,滅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
(一)三門縣時代聯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浙江三門湫水山葛根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野生葛根粉,菌落總數和鉛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浙江野麥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酸奶水果堅果燕麥脆(其他方便食品),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金華市金蓮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純真味/速溶西湖藕粉(方便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杭州臨安繁利炒貨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臨安市大華炒貨食品廠生產的紙皮核桃,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臨安市大華炒貨食品廠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實,該產品為假冒臨安市大華炒貨食品廠產品。
四、金屬污染物
(一)昆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寧波北侖分公司銷售的標稱舟山市明峰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烤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杭州下沙農副產品綜合市場許建光水產店銷售的梭子蟹,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桐廬縣城南街道呂挺華菜攤銷售的韭菜,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杭州余杭區星橋街道福多貿易商行銷售的標稱浙江小紅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雪餅,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網絡抽檢福鼎市太姥山常嘗樂副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杭州天添味精廠生產的雞精,谷氨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臨安樂淘淘便利店銷售的標稱海寧市袁花鎮利旺食品廠生產的香辣味蘭花豆,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湖州、嘉興、金華、臺州、舟山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湖州、臺州、舟山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杭州、臺州、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要求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