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22大類食品42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11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原陽縣鴻運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寧陵縣聚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苦蕎脆片-醬汁牛肉味(油炸型膨化食品),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7.6mg/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5mg/g。初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新鄭市萬佳商業連鎖有限公司龍湖世紀公元店銷售的標稱河南卓宇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百花蜂蜜、1批次棗花蜂蜜,諾氟沙星檢出值分別為5.48μg/kg、3.76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初檢機構為商丘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漯河市源匯區保政海鮮超市銷售的1批次鱸魚(淡水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出值為459μ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0μg/kg。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鄭州)。
4.延津大潤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許昌麗彩山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老北京海綿蛋糕,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12,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初檢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5.嵩縣合佳生活超市老城店銷售的標稱山東澳進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艾拉味優酸奶飲品,蛋白質檢出值為0.89g/100g,標準規定為不小于1.0g/100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6.許昌魏都正旺購物中心銷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檢出值為2.13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安必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7.嵩縣合佳生活超市老城店銷售的標稱焦作愛菲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水蜜桃味-伏特加雞尾酒(預調型)、1批次藍莓味-伏特加雞尾酒(預調酒),酒精度檢出值分別為0.5%vol、0.6%vol,標準規定為2.8~4.8%vo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二、處置措施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洛陽、焦作、新鄉、許昌、漯河、商丘市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原陽縣鴻運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寧陵縣聚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苦蕎脆片-醬汁牛肉味(油炸型膨化食品),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7.6mg/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5mg/g。初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新鄭市萬佳商業連鎖有限公司龍湖世紀公元店銷售的標稱河南卓宇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百花蜂蜜、1批次棗花蜂蜜,諾氟沙星檢出值分別為5.48μg/kg、3.76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初檢機構為商丘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漯河市源匯區保政海鮮超市銷售的1批次鱸魚(淡水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出值為459μ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0μg/kg。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鄭州)。
4.延津大潤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許昌麗彩山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老北京海綿蛋糕,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12,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初檢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5.嵩縣合佳生活超市老城店銷售的標稱山東澳進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艾拉味優酸奶飲品,蛋白質檢出值為0.89g/100g,標準規定為不小于1.0g/100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6.許昌魏都正旺購物中心銷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檢出值為2.13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安必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7.嵩縣合佳生活超市老城店銷售的標稱焦作愛菲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水蜜桃味-伏特加雞尾酒(預調型)、1批次藍莓味-伏特加雞尾酒(預調酒),酒精度檢出值分別為0.5%vol、0.6%vol,標準規定為2.8~4.8%vo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二、處置措施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洛陽、焦作、新鄉、許昌、漯河、商丘市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