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53批次,涉及產品為飲料,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食品添加劑、微生物等指標。其中合格樣品49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云南昆明市康寶飲料廠生產的康寶維生素混合風味飲料,菌落總數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廣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奶加鈣豆奶粉固體飲料,霉菌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山東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棗豆漿粉,菌落總數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河北香級樂食品有限公司石家莊分公司生產的黑糖鹿丸牛乳茶奶茶固體飲料,大腸菌群、霉菌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云南昆明市康寶飲料廠、廣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山東宏旺食品有限公司、河北香級樂食品有限公司石家莊分公司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僅代表所抽檢樣品批次的檢驗情況)
一、云南昆明市康寶飲料廠生產的康寶維生素混合風味飲料,菌落總數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廣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奶加鈣豆奶粉固體飲料,霉菌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山東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棗豆漿粉,菌落總數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河北香級樂食品有限公司石家莊分公司生產的黑糖鹿丸牛乳茶奶茶固體飲料,大腸菌群、霉菌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云南昆明市康寶飲料廠、廣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山東宏旺食品有限公司、河北香級樂食品有限公司石家莊分公司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僅代表所抽檢樣品批次的檢驗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