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1日,加拿大衛生部害蟲防治委員會(PMRA)修訂了螺蟲乙酯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新標準規定了螺蟲乙酯在龍眼、紅毛丹、干制大豆、豆菜類、金虎尾、費約果、番石榴、嘉寶果、鱷梨、芒果、獼猴桃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新標準規定螺蟲乙酯在龍眼、荔枝、紅毛丹和蜜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為13 mg/kg;干制大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5 mg/kg;豆類蔬菜(除干制大豆)、金虎尾、費約果、番石榴、嘉寶果、百香果和楊桃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為2.5mgkg;鱷梨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為0.6 mg/kg;木瓜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為0.35 mg/kg;芒果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為0.3 mg/kg;獼猴桃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為0.2 mg/kg.
內容詳見:http://www.hc-sc.gc.ca/cps-spc/pubs/pest/_decisions/emrl2011-41/index-eng.php
日期:201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