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泰國發布G/SPS/N/THA/216/Add.4號補遺通報。據該通報,泰國農業標準《花生仁:黃曲霉毒素最大殘留限量》的草案公告已于2025年6月17日在皇家公報上公布,生效日期為2025年6月18日,2024年7月8日發布的《關于從外國進口花生仁的衛生與植物衛生(SPS)措施公告》現予廢止。
進口花生仁的檢驗措施根據出口國管控情況分為監測檢驗、批批檢測等三個等級。如果花生仁的分析結果不符合標準,國家農產品和食品標準局應要求進口商對不符合標準的產品采取糾正措施,例如提高質量、將產品退還原產國或銷毀,并應通過TAS許可證系統列出進口商通知的外國生產商和出口商。
此外,該局應暫停簽發進口收據確認書(TAS 8-1)的簽發,直至相關國家的主管當局提交關于采取的糾正措施的報告以改進標準控制系統,且該報告必須經該局批準。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ping.wto.org/en/Search?viewData=%20G/SPS/N/THA/216/Add.4
日期:2025-07-02
進口花生仁的檢驗措施根據出口國管控情況分為監測檢驗、批批檢測等三個等級。如果花生仁的分析結果不符合標準,國家農產品和食品標準局應要求進口商對不符合標準的產品采取糾正措施,例如提高質量、將產品退還原產國或銷毀,并應通過TAS許可證系統列出進口商通知的外國生產商和出口商。
此外,該局應暫停簽發進口收據確認書(TAS 8-1)的簽發,直至相關國家的主管當局提交關于采取的糾正措施的報告以改進標準控制系統,且該報告必須經該局批準。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ping.wto.org/en/Search?viewData=%20G/SPS/N/THA/216/Add.4
日期:202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