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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加強飼料獸藥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

   2019-08-20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848
核心提示:各市農業農村局:  近期農業農村部對加強飼料獸藥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新修訂了一系列法規政策。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要求,認真做
各市農業農村局:

  近期農業農村部對加強飼料獸藥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新修訂了一系列法規政策。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要求,認真做好全省監管工作,切實保障飼料獸藥質量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取消許可事項的后續監管工作


  近期,農業農村部下發《關于做好取消新獸藥臨床試驗審批等2項行政許可事項后續有關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19〕30號)、《關于實施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和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產品備案管理的通知》(農辦牧〔2019〕32號),取消了新獸藥臨床試驗、已經取得進口獸藥注冊證書的獸用生物制品進口、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產品四項審批,其中新獸藥臨床試驗審批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產品審批改為備案管理。取消審批后,各級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獸藥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指導臨床試驗規范開展;指導企業按照《關于“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備案系統”試運行的通知》(農牧便函〔2019〕562號)(附件1)要求開展備案(備案賬號由各市向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索取)工作。


  二、加強藥物飼料添加劑管理政策調整后的監管工作


  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第194號公告,決定停止生產、進口、經營、使用部分藥物飼料添加劑,并對相關管理政策作出調整。一是從2020年1月1日起,退出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藥類除外);從2020年7月1日起飼料生產企業停止生產含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藥類除外)的飼料。二是改變抗球蟲和中藥類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管理方式,不再核發“獸藥添字”批準文號,改為“獸藥字”批準文號。三是對既有促生長又有疫病防治作用的品種,修訂產品質量標準,刪除促生長作用,僅保留疫病防治作用。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認真落實公告要求,指導飼料企業科學完善飼料營養技術方案,提高養殖場戶生產管理水平,指導企業做好“獸藥添字”變為“獸藥字”批準文號的相關工作,切實加強飼料添加劑監管工作,保證公告嚴格落地執行。


  三、加強獸藥產品追溯管理工作


  按照農業農村部174號公告要求,今年農業農村部要求獸藥經營企業追溯實施率達到100%,并在使用環節開展試點。各級要按照公告要求,一是扎實推進經營環節獸藥產品追溯。對照經營企業追溯實施率達到100%的目標,認真清查經營企業實際數與入網注冊數,核查經營企業實際數量與入網數量的一致性,對未注冊入網的,一律督促入網注冊,對系統中重復注冊的,要刪除重復注冊,保證一個企業對應一個ID而且只有一個ID。對長期不經營、許可證過期的企業要及時注銷。對同時具有常規獸藥、獸用生物制品經營許可雙證的,企業可選擇使用一個許可證號注冊入網。二要督促經營企業及時上傳獸藥產品出入庫信息。督促經營企業對購進的產品、銷售出庫的產品及時采集信息并上傳至國家獸藥追溯系統,確保獸藥經營企業追溯實施率達到100%。三要加強追溯工作的檢查督辦。實時掌握本轄區獸藥經營追溯實施進展動態。對獸藥經營企業不按規定實施追溯的,依照《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嚴肅處理。四要穩步啟動使用環節獸藥產品追溯試點。我省將近兩年列入農業農村部獸藥減量化行動試點的7家養殖場(附件2)確定為獸藥追溯試點養殖企業,試點企業所在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試點企業的指導和檢查,確保試點工作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四、加快推進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8〕13號)安排,農業農村部共確定我省7家(2018年3家,2019年4家)養殖場為全國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養殖場。為推動試點場減量化工作真正能落實、見實效,晉城、忻州、臨汾、運城要對照《養殖場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效果評價和標準(試行)》,切實指導2019年轄區內4個試點場做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工作。太原、晉中、呂梁要按照《養殖場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效果評價和標準(試行)》,組織對轄區內2018年試點的3個養殖場認真開展自評,并于9月5日前將自評報告于報送我廳畜牧獸醫局。


  五、加強飼用血液制品、獸用生物制品原料檢測和消毒劑監管工作


  指導和監督生產企業落實《農業農村部公告第91號》要求,強化飼用血液制品生產過程監督管理,確保飼用血液制品安全可靠。認真落實《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72號》要求,監督獸用生物制品生產企業對獸用生物制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毒種、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全面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并做好檢測結果報送和后續處置工作。認真落實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在非洲豬瘟防控工作中做好消毒劑選擇工作的通知》(農牧便函〔2019〕735號)要求,向廣大養殖戶做好宣傳推廣適用消毒劑,在應急處置中做好選擇使用,并加強獸用消毒劑質量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假劣獸藥。各級要認真吸取“今珠多糖注射液”事件中的教訓,進一步加強學習,熟悉并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明晰職權和管理責任,堅持依法行政、科學決策,避免給非洲豬瘟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響。


  六、進一步強化飼料獸藥風險管控


  繼續全面實施《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積極做好國家飼料產品監督抽檢、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和企業現場監督檢查相關工作,嚴格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現場核查工作,強化日常監管,不斷提升飼料、獸藥質量安全控制能力。開展獸藥飼料生產企業質量控制關鍵崗位人員培訓,提高企業質量控制人員素質,提升企業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將行業生產安全與產品質量安全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行業生產安全和職業健康。


  七、加大對飼料獸藥行業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各市要認真落實檢打聯動機制,對飼料獸藥各類風險監測、例行監測、重點檢測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開展查處,做到批批有查處、件件有回音,符合《獸藥嚴重違法行為從重處罰情形》(農業農村部公告第97號)一律從重處罰。監督有關單位按照要求開展臨床試驗、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備案,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對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的監督抽檢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在收到監督抽檢不合格檢驗結果后要及時開展查處,不得以等上級部門文件通報等理由拖延。對在風險監測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跟蹤監測,檢打聯動,化解風險,不得以“風險監測結果不作為處罰依據”為理由對發現的風險不管不問。請各市抓緊將《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2018年全國飼料質量安全監測結果的通報》(農辦牧〔2019〕42號)、《農業農村部關于2018年第四期獸藥質量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報》(農牧發〔2019〕1號)、《農業農村部關于公布2019年第一期獸藥質量監督抽檢情況的通知》(農牧發〔2019〕15號)中涉及我省產品的處罰結果報送我廳,我廳匯總后報農業農村部。


  請各市9月1日前將獸藥飼料監管機構信息(附件3)、2019年1-8月份工作總結(含查處情況)報送省廳畜牧獸醫局。文件中引用的農業農村部公告、文件請登錄農業農村部網站查看。


  廳畜牧獸醫局聯系人:楊忠


  聯系電話:0351-8235318


  聯系傳真: 0351-8235600


  附件:1.   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備案系統”試運行的通知》(農牧便函〔2019〕562號)


  2.   山西省養殖環節獸藥追溯試點企業名單


  3.   獸藥飼料監管機構信息表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19年8月16日
 



日期:2019-08-20
 
地區: 山西
行業: 畜禽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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