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食品飼料快速預警系統(RASFF)通報顯示,我國食品接觸材料屢遭歐盟通報,通報原因主要為其中的初級芳香胺遷出量超標。
據悉,歐盟已出臺(EU)No 284/2011號法規,該法規將對中國大陸和香港地區生產的聚酰胺和三聚氰胺塑料餐廚具進行管制。法規要求,輸入歐盟的每批聚酰胺和三聚氰胺塑料廚房用具貨物應附有相關文件,并在成員國接受檢查,包括文件審查、識別和物理檢查等。主要的技術要求包括:一是遷移出的初級芳香胺濃度不得高于0.01mg/kg;二是遷移出的甲醛濃度不得高于15mg/kg;三是必需抽取進口貨物的10%進行檢查,該法規將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并在歐盟官方公告頒布日起第20天開始實施。
其中塑料廚具中初級芳香胺超標的主要原因為:一是塑料原料中使用了某些含有偶氮染料組分的色粉等物質,在一定條件下分解形成各種芳香胺物質,這一現象特別在深色塑料制品中較容易出現;二是塑料原料生產過程中使用了一些含有芳香胺基團的物質或助劑,在受熱等條件下可能釋放出芳香胺;此外,塑料合成過程中使用的某些交聯劑和擴鏈劑等在一定條件下也可釋放出芳香胺物質。
塑料廚具中甲醛超標的主要原因為:三聚氰胺塑料餐廚具的主要原料是三聚氰胺甲醛樹脂,該樹脂由三聚氰胺和甲醛聚合而成,工業控制不當易遷移出過量甲醛。
近期歐盟對我國食品接觸材料的具體通報如下:
日期 | 通報號 | 通報 類型 | 通報 基礎 | 通報 國家 | 通報原因 | 分銷國家 /地區 | 采取措施/ 分銷狀況 |
18/04/2011 | 2011.0515 | 警告通報 | 市場官方控制 | 丹麥 | 來自中國的空心鏟中有初級芳香胺遷出(21 µg/kg - ppb) | 丹麥、挪威 | 官方扣押/未分銷 |
05/05/2011 | 2011.0586 | 警告通報 | 市場官方控制 | 愛爾蘭 | 來自中國經美國和英國中轉的柔性空心鏟中有初級芳香胺的遷出(3.6; 4 µg/dm²) | 愛爾蘭 | 市場召回/尚未獲得分銷消息 |
06/05/2011 | 2011.0598 | 警告通報 | 市場官方控制 | 德國 | 來自中國的鍋鏟中有初級芳香胺的遷出(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10.4µg/dm²) | 奧地利、瑞士,瑞士、羅馬尼亞、羅馬尼亞、德國,德國 | 在其它成員國銷售/撤出市場 |
日期:201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