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工商總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流通環節乳制品市場主體準入有關工作的通知(工商食字〔2011〕67號)》,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經營項目進行調整,增設乳制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
根據通知,最新的《食品流通許可經營項目》包括:
代 碼 | 名 稱 |
1 | 預包裝食品 |
2 | 散裝食品 |
3 | 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 |
4 | 乳制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 |
5 | 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 |
說明:代碼1、2、3不包含乳制品項目;
代碼4、5為乳制品標注項目,只能二選一;
代碼可為多選項。
通知指出:從2011年4月1日起,凡申請乳制品經營的,一律按照新規定和要求依法受理、核準和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及營業執照。對已從事乳制品經營的,由其經營者在2011年7月底前主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許可項目和經營范圍。
凡在2011年7月底前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乳制品項目許可和變更登記的,一律不得經營乳制品,對在乳制品項目許可和變更登記中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
日期:2011-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