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益訴訟起訴人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訴被告郭某某食品安全公益訴訟一案,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決被告郭某某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金人民幣329896.8元;承擔現場扣押5780斤硫磺熏制辣椒的銷毀費用;被告郭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在《贛南日報》或贛州廣播電視臺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判決支持了檢察院的訴訟請求。據悉,該案系檢察機關提起的全省第一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屬于新類型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郭某某從事辣椒生意期間,采用添加劑硫磺熏制辣椒以達到防霉和耐存儲的目的。2017年8月18日,信豐縣公安局和信豐縣大阿工商分局聯合辦案,在郭某某家中查獲14943.8斤辣椒。辦案人員當場提取半干辣椒和濕辣椒樣品,送信豐縣食品藥品檢驗所進行檢驗,并現場扣押辣椒5780斤,現場查封剩余辣椒9163.8斤。隨后,郭某某私自撕去封條,將現場查封在其倉庫的9163.8斤辣椒銷售流入市場。經信豐縣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在郭某某家中提取的辣椒樣品中,半干辣椒和濕辣椒中二氧化硫含量分別達到4.40g/kg、4.65g/kg,均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0.2g/kg的上限20多倍。2017年12月21日,信豐縣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郭某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郭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辣椒,認為其損害了不特定眾多消費者利益,于2017年9月30日立案調查,于2017年10月10日依法在《新法制報》刊登公告,公告期滿后無相關組織或者個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為維護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贛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提出要求被告郭某某承擔銷售硫磺熏制辣椒十倍懲罰性賠償金、承擔現場扣押案涉辣椒的銷毀費用、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等三項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郭某某的行為損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除應受到刑事處罰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是維護社會公益的一種方式,訴訟程序合法,請求得當有據,合法訴求予以支持。最終,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支持了贛州市人民檢察院的訴訟請求。
日期:2018-11-01
法院經審理查明:郭某某從事辣椒生意期間,采用添加劑硫磺熏制辣椒以達到防霉和耐存儲的目的。2017年8月18日,信豐縣公安局和信豐縣大阿工商分局聯合辦案,在郭某某家中查獲14943.8斤辣椒。辦案人員當場提取半干辣椒和濕辣椒樣品,送信豐縣食品藥品檢驗所進行檢驗,并現場扣押辣椒5780斤,現場查封剩余辣椒9163.8斤。隨后,郭某某私自撕去封條,將現場查封在其倉庫的9163.8斤辣椒銷售流入市場。經信豐縣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在郭某某家中提取的辣椒樣品中,半干辣椒和濕辣椒中二氧化硫含量分別達到4.40g/kg、4.65g/kg,均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0.2g/kg的上限20多倍。2017年12月21日,信豐縣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郭某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郭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辣椒,認為其損害了不特定眾多消費者利益,于2017年9月30日立案調查,于2017年10月10日依法在《新法制報》刊登公告,公告期滿后無相關組織或者個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為維護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贛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提出要求被告郭某某承擔銷售硫磺熏制辣椒十倍懲罰性賠償金、承擔現場扣押案涉辣椒的銷毀費用、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等三項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郭某某的行為損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除應受到刑事處罰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是維護社會公益的一種方式,訴訟程序合法,請求得當有據,合法訴求予以支持。最終,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支持了贛州市人民檢察院的訴訟請求。
日期:2018-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