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食藥監局公布最新一期食品抽結果,有20批次食品檢出不合格,涉及飲料、糕點和食用農產品。
不合格飲料占7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飲料占7批次。其中6批次為飲用水,有5批次檢出銅綠假單胞菌,1批次檢出溴酸鹽不符合標準。
檢出銅綠假單胞菌的樣品為:南寧市甜之飲水店銷售的標稱“廣西見力山泉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天然泉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6-23,規格:18L/桶)、南寧市甜之飲水店銷售的標稱“廣西京子京水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6-29,規格:18.9L/桶)、南寧市浩之源送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南寧市添寶飲品制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恒大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7-10,規格:18L/桶)、南寧百越怡泉飲品投資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南寧百越怡泉飲品投資有限公司”生產的“百越壯都飲用純凈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7-10,規格:18.6L/桶)、南寧市星羽水屋銷售的標稱“南寧市水知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城水屋飲用純凈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7-5,規格:18.6L/桶)。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 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如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礦泉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檢出溴酸鹽不符合標準的樣品為:廣西寧明縣泊泉飲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寧明縣泊泉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泊泉包裝飲用水(其他飲用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7-3,規格:18L/桶),溴酸鹽檢出值為0.013mg/L。
溴酸鹽是飲用水生產企業在用臭氧對原水進行消毒處理時產生的一種副產物。瓶(桶)裝飲用水中溴酸鹽含量主要與水源中溴化物含量或消毒時使用臭氧的量有關系。如果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高或者加入的臭氧量大可能會導致最終產品溴酸鹽超標。
另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飲料為合山市鵬飛超市榕園店銷售的標稱“廣西桂林荔浦鴻鑫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麥香牛奶麥乳精(固體飲料)”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1-24,規格:280克/瓶),該產品蛋白質檢出值為0.54g/100g,標準規定檢出值為≥4.0g/100g。
食用農產品檢出禁用藥物、重金屬超標等
不合格食品中,食用農產品有9批次,其中,有5批次檢出氧氟沙星、氯霉素等禁用藥物。
涉及的不合格產品有:南寧市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雞翅”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6,規格:/)、鄭小玲(南寧市青秀區長堽路南面金牛橋市場095、096、097號)銷售的“芝麻螺”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6,規格:/)檢出氯霉素;南寧市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鮮雞蛋”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5,規格:/)檢出氧氟沙星;南寧市海洋之家海鮮經營部銷售的“多寶魚”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6,規格:/)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黃彩美(廣西南寧市五一東路7號淡村商貿城農貿區蔬菜行349號攤)銷售的“黃豆芽”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28,規格:/)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
根據《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農業部公告第560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公告的規定,上述藥物在涉及的食品中均禁止使用。
還有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鎘超標,為:廣西海樂福水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花蟹”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6,規格:/)、李梁發(華園菜市海鮮行21攤)銷售的“花蟹”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6,規格:/)、楊龍勇(銅鼓嶺市場)銷售的“花蟹”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7,規格:/)。
鎘屬于重金屬污染物指標。鎘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損傷風險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規定甲殼類水產動物鎘含量≤0.5mg/kg。
另外,南寧翌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三祺廣場分公司銷售的 “多寶魚”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7,規格:/)檢出恩諾沙星超標,檢出值為409.7μg/kg,標準規定檢出值為≤100μg/kg。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4批次糕點也檢出不合格,為:忻城縣城關車站三角店銷售的標稱“河池市閩航食品廠”生產的“綠豆餅(油炸類糕點)”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4-19,規格:300g/袋)、廣西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天見店銷售的標稱“柳州市順康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荔浦香芋糕”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3-7,規格:150克)、靈山縣陸屋鎮九嫂商店銷售的標稱“欽州福佳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豆面包”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7-14,規格:90克/袋)、忻城縣城關鎮鳳蘭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宜州市錦福食品廠”生產的“紅豆夾心面包”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5-11,規格:88克/袋)。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各相關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相關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8年第41期總第1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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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26
不合格飲料占7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飲料占7批次。其中6批次為飲用水,有5批次檢出銅綠假單胞菌,1批次檢出溴酸鹽不符合標準。
檢出銅綠假單胞菌的樣品為:南寧市甜之飲水店銷售的標稱“廣西見力山泉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天然泉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6-23,規格:18L/桶)、南寧市甜之飲水店銷售的標稱“廣西京子京水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6-29,規格:18.9L/桶)、南寧市浩之源送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南寧市添寶飲品制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恒大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7-10,規格:18L/桶)、南寧百越怡泉飲品投資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南寧百越怡泉飲品投資有限公司”生產的“百越壯都飲用純凈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7-10,規格:18.6L/桶)、南寧市星羽水屋銷售的標稱“南寧市水知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城水屋飲用純凈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7-5,規格:18.6L/桶)。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 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如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礦泉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檢出溴酸鹽不符合標準的樣品為:廣西寧明縣泊泉飲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寧明縣泊泉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泊泉包裝飲用水(其他飲用水)”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7-3,規格:18L/桶),溴酸鹽檢出值為0.013mg/L。
溴酸鹽是飲用水生產企業在用臭氧對原水進行消毒處理時產生的一種副產物。瓶(桶)裝飲用水中溴酸鹽含量主要與水源中溴化物含量或消毒時使用臭氧的量有關系。如果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高或者加入的臭氧量大可能會導致最終產品溴酸鹽超標。
另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飲料為合山市鵬飛超市榕園店銷售的標稱“廣西桂林荔浦鴻鑫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麥香牛奶麥乳精(固體飲料)”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1-24,規格:280克/瓶),該產品蛋白質檢出值為0.54g/100g,標準規定檢出值為≥4.0g/100g。
食用農產品檢出禁用藥物、重金屬超標等
不合格食品中,食用農產品有9批次,其中,有5批次檢出氧氟沙星、氯霉素等禁用藥物。
涉及的不合格產品有:南寧市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雞翅”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6,規格:/)、鄭小玲(南寧市青秀區長堽路南面金牛橋市場095、096、097號)銷售的“芝麻螺”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6,規格:/)檢出氯霉素;南寧市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鮮雞蛋”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5,規格:/)檢出氧氟沙星;南寧市海洋之家海鮮經營部銷售的“多寶魚”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6,規格:/)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黃彩美(廣西南寧市五一東路7號淡村商貿城農貿區蔬菜行349號攤)銷售的“黃豆芽”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28,規格:/)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
根據《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農業部公告第560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公告的規定,上述藥物在涉及的食品中均禁止使用。
還有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鎘超標,為:廣西海樂福水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花蟹”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6,規格:/)、李梁發(華園菜市海鮮行21攤)銷售的“花蟹”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6,規格:/)、楊龍勇(銅鼓嶺市場)銷售的“花蟹”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7,規格:/)。
鎘屬于重金屬污染物指標。鎘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損傷風險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規定甲殼類水產動物鎘含量≤0.5mg/kg。
另外,南寧翌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三祺廣場分公司銷售的 “多寶魚”樣品(購進日期/批號:2018-8-7,規格:/)檢出恩諾沙星超標,檢出值為409.7μg/kg,標準規定檢出值為≤100μg/kg。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4批次糕點也檢出不合格,為:忻城縣城關車站三角店銷售的標稱“河池市閩航食品廠”生產的“綠豆餅(油炸類糕點)”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4-19,規格:300g/袋)、廣西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天見店銷售的標稱“柳州市順康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荔浦香芋糕”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3-7,規格:150克)、靈山縣陸屋鎮九嫂商店銷售的標稱“欽州福佳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豆面包”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7-14,規格:90克/袋)、忻城縣城關鎮鳳蘭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宜州市錦福食品廠”生產的“紅豆夾心面包”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5-11,規格:88克/袋)。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各相關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相關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8年第41期總第1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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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