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3日,據澳大利亞農業水資源部消息,澳大利亞將實施進口食品控制修改法案。該修改法案將加強進口食品安全方面的基于風險的管理方法,以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健康,減少食品進口商的負擔。其要點有:
一、如果食品在邊境檢測不能充分保證食品安全,則要求提供食品安全管理證書
二、要求所有進口商根據申請提供文件,證明進口食品的可追溯性,即沿著食品供應鏈逐步前后溯源
三、制定差異化實施規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用于進口食品)
四、擴大澳大利亞應急能力,如果對特定食品安全性沒有把握,允許食品在邊境存貨達28天
五、監督和管理新型、新出現進口食品的風險,采用不定期檢驗、檢驗和分析,周期為6個月
六、加強對外國食品安全法規體系的認證,使其具有和澳大利亞食品安全體系等價的體系。從經認證國家進口的食品應減少檢驗頻率。
日期:2018-09-19
一、如果食品在邊境檢測不能充分保證食品安全,則要求提供食品安全管理證書
二、要求所有進口商根據申請提供文件,證明進口食品的可追溯性,即沿著食品供應鏈逐步前后溯源
三、制定差異化實施規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用于進口食品)
四、擴大澳大利亞應急能力,如果對特定食品安全性沒有把握,允許食品在邊境存貨達28天
五、監督和管理新型、新出現進口食品的風險,采用不定期檢驗、檢驗和分析,周期為6個月
六、加強對外國食品安全法規體系的認證,使其具有和澳大利亞食品安全體系等價的體系。從經認證國家進口的食品應減少檢驗頻率。
日期:2018-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