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我局組織抽檢糕點及面包、豬肉及副產品、白酒、瓶/桶裝飲用水4類食品共117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113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抽檢信息詳見附件)。
一、總體情況:
糕點及面包48批次,全部合格;豬肉及副產品12批次,全部合格;白酒19批次,全部合格;瓶/桶裝飲用水38批次,其中合格樣品34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北京山口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4批次純天然礦泉水,不合格項目均為硝酸鹽,經檢測實測值分別為54.2 mg/L,54.0 mg/L,55.2 mg/L,55.0 mg/L,標準值規定為≤45 mg/L。檢驗機構均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產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糕點及面包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3. 豬肉及副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 白酒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5. 瓶/桶裝飲用水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6. 瓶/桶裝飲用水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 不合格項目說明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日期:2018-05-21
一、總體情況:
糕點及面包48批次,全部合格;豬肉及副產品12批次,全部合格;白酒19批次,全部合格;瓶/桶裝飲用水38批次,其中合格樣品34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北京山口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4批次純天然礦泉水,不合格項目均為硝酸鹽,經檢測實測值分別為54.2 mg/L,54.0 mg/L,55.2 mg/L,55.0 mg/L,標準值規定為≤45 mg/L。檢驗機構均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產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糕點及面包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3. 豬肉及副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 白酒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5. 瓶/桶裝飲用水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6. 瓶/桶裝飲用水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 不合格項目說明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日期:2018-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