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飛行檢查辦法》(桂食藥監法〔2015〕1號)和《食品生產飛行檢查實施工作方案》(桂食藥辦食生〔2016〕13號)等相關規定,針對廣西京子京水業有限責任公司〔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0645012500381,生產地址:上林縣明亮鎮羅堪村古城莊(龍山林場內)〕2015年08月18日生產的“龍山泉飲用純凈水”(18.9L/桶)抽檢出現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的情況,組織檢查組對該公司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檢查發現的問題通告如下:
一、未能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臭氧殺菌工藝文件未規定半成品水中剩余臭氧濃度,且未定期監控;無桶、蓋消毒液二氧化氯配制記錄;無空桶消毒劑二氧化氯濃度監控記錄;停機時上蓋機蓋倉內的瓶蓋未及時清理;未對HCGZ-20T自動沖洗灌裝封口機洗桶的沖洗壓力進行規定。
二、未能嚴格落實產品檢驗檢測制度。2018年4月16日生產的產品未按《成品出廠指標及檢驗計劃純凈水》(JZJSY-002-2017)規定的出廠檢驗項目:銅綠假單胞菌進行檢驗;缺少銅綠假單胞菌瓊脂基礎培養基/CN瓊脂配制時使用的甘油。
三、其他問題
產品無留樣。
檢查組已將檢查發現的問題書面反饋廣西京子京水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屬地監管職責劃分,我局已要求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廣西京子京水業有限責任公司應按要求認真進行整改,并積極配合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及時將處理結果報送我局,并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日期:2018-05-18
一、未能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臭氧殺菌工藝文件未規定半成品水中剩余臭氧濃度,且未定期監控;無桶、蓋消毒液二氧化氯配制記錄;無空桶消毒劑二氧化氯濃度監控記錄;停機時上蓋機蓋倉內的瓶蓋未及時清理;未對HCGZ-20T自動沖洗灌裝封口機洗桶的沖洗壓力進行規定。
二、未能嚴格落實產品檢驗檢測制度。2018年4月16日生產的產品未按《成品出廠指標及檢驗計劃純凈水》(JZJSY-002-2017)規定的出廠檢驗項目:銅綠假單胞菌進行檢驗;缺少銅綠假單胞菌瓊脂基礎培養基/CN瓊脂配制時使用的甘油。
三、其他問題
產品無留樣。
檢查組已將檢查發現的問題書面反饋廣西京子京水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屬地監管職責劃分,我局已要求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廣西京子京水業有限責任公司應按要求認真進行整改,并積極配合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及時將處理結果報送我局,并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日期:201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