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我局現對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2018年第15期)進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酒類46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酒類46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東遼縣歐德福生活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吉林省佳禾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荒漢酒,酒精度檢出值46.75%vol ,標準規定為41.0-43.0%vol。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遼源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食品抽檢不合格信息
3. 食品抽檢合格信息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日期:2018-05-07
近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酒類46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酒類46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東遼縣歐德福生活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吉林省佳禾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荒漢酒,酒精度檢出值46.75%vol ,標準規定為41.0-43.0%vol。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遼源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食品抽檢不合格信息
3. 食品抽檢合格信息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日期:2018-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