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2017年12月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生產體系檢查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制品良好生產規范》(GB 12693—2010)、《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16版)、《企業生產乳制品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等,分別對湖北友芝友乳業有限責任公司、武漢光明乳品有限公司的生產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產品檢驗能力以及不合格產品追溯與處置情況等四方面內容進行了食品生產體系檢查,兩家企業檢查結果均為符合要求。同時,在檢查中也發現了相關企業存在須整改的內容,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食品生產體系檢查工作組已在檢查過程中將檢查情況反饋企業所在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企業要按照要求認真整改,完成整改后向所在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有關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驗收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附件:
1. 湖北友芝友乳業有限責任公司須整改的內容
2. 武漢光明乳品有限公司須整改的內容
日期:2018-04-08
食品生產體系檢查工作組已在檢查過程中將檢查情況反饋企業所在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企業要按照要求認真整改,完成整改后向所在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有關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驗收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附件:
1. 湖北友芝友乳業有限責任公司須整改的內容
2. 武漢光明乳品有限公司須整改的內容
日期:201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