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質檢監聯[2010]6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促進生產企業全面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國家質檢總局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制訂了《關于生產企業全面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國家質檢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關于生產企業全面落實產品質量安全
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
為使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全面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以下簡稱“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一)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是改善產品質量安全形勢的迫切需要。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我國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不斷加強,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產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但是,一些企業主體責任意識不強、法律意識淡薄、社會責任缺失、質量安全保障體系不完善,造成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仍然突出,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影響了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企業切實履行產品質量安全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已成為全社會和廣大消費者的迫切要求。
(二)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是推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選擇。提高經濟發展質量,關系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我國經濟發展質量和產品質量不高的問題,已成為當前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就必須引導企業以品牌、標準、服務和效益為重點,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強化社會責任,增強我國企業和產品競爭力,推動產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躍上新臺階。企業通過落實主體責任,堅持走質量效益型、品牌信譽型、自主創新型和資源節約型的發展道路,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三)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是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產品質量安全是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維護人民生命健康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是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的治本之策。企業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也是承擔產品質量安全責任的主體。只有企業牢固樹立了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將質量提升作為企業發展規劃,嚴格依法組織生產,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認真履行產品質量安全義務,不斷提升產品質量水平,才能從根本上有效保障產品質量安全。這既是企業依法生產經營的要求,也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更是企業自身生存發展的要求。
二、企業應切實全面落實主體責任
(一)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保證責任。企業應依法組織生產,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企業生產的產品應當不存在危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和環境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和環境保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應當按照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身健康、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環境的要求制定和執行企業標準,并依照標準化法有關規定進行備案。企業生產的產品應當具備必須的使用性能,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產品質量安全警示標識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企業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不得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企業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兩、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二)建立完善質量誠信體系。企業應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樹立良好的質量信譽。一旦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或發現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和銷毀有關證據,要主動負責地采取措施,科學果斷處置,主動召回產品,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態擴大。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自覺接受行業協會和社會的監督。鼓勵企業主動向社會做出質量安全承諾,投保以產品侵權損害賠償為主的產品責任保險,主動負責地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建立完善產品質量安全崗位責任制。企業應從各個環節把好質量關,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開展全員質量培訓,明確各級各類質量相關人員的職責,自上而下層層分解落實產品質量安全崗位責任,嚴格崗位責任制考核。企業員工特別是質量控制關鍵點的人員、檢驗檢測人員和質量管理人員,應當培訓合格后上崗。
(四)建立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企業應結合實際,建立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健全產品質量管理機構和工作機制,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不斷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要完善產品質量檢驗能力,落實檢驗檢測制度,建立比對試驗制度,規范自檢行為,確保檢驗檢測數據和報告真實、有效;沒有檢驗能力的,應簽訂合同委托經資質認定的機構進行檢驗。
1.建立完善原料進廠查驗制度。企業應保證原輔材料、零配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要求,建立完善的采購驗證及原輔料、零配件索票、索證和檢驗制度。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生產經營資格,優選合格可靠的供貨渠道;查驗所購原輔材料、零配件基本信息,并索要相關產品標準、檢驗報告等產品質量證據;開展進廠檢驗,對原輔材料、零配件進行隨機抽檢。企業應建立和保存原輔材料、零配件的進貨臺賬和查驗記錄檔案。
2.建立完善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制度。企業應嚴格按照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不斷完善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建立和保存原輔料等相關產品管理記錄、生產投料記錄、生產過程檢驗記錄和其它關鍵環節(點)的質量控制情況記錄。主動對生產加工過程、各環節、關鍵控制點等情況開展經常性檢查,確保生產加工全過程持續保持質量安全控制的必備條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并如實記錄在案。要針對存在的質量安全問題,適時召開質量分析會,分析質量管理情況和產品質量狀況,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3.建立完善成品出廠檢驗制度。企業應對其生產的產品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進行檢測試驗或委托經資質認定的機構進行檢測試驗,確保產品符合要求。產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出廠銷售,不得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出廠銷售。產品出廠檢驗項目應與產品標準和有關規定的要求一致。建立出廠產品的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檔案,需要保留樣品的,按規定留樣。
4.建立完善產品質量追溯制度。為保證產品質量問題的可追溯,企業應建立產品銷售臺賬。根據產品性質,確定產品質量追溯要求,并按照質量追溯需要,如實記錄銷售產品的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地點、檢驗合格證號等內容;嚴格按照規定對采購的不合格原輔料和生產的不合格產品進行處理,并予以如實記錄。記錄保存期不少于兩年。
5.建立完善售后服務制度。企業應嚴格落實“三包”制度,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對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及時采取修理、更換、退貨、損害賠償、召回等措施,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完善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全面記錄和保存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不斷提高售后服務水平和顧客滿意度。
(五)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倡導企業依托行業協會或自發形成行業共識,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完善行規行約,規范企業依法生產經營,推動企業質量誠信建設和品牌建設,促進企業全面落實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加快提高產品質量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三、政府和社會應共同監督與引導
(一)嚴格落實監督抽查制度。質量監督部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根據監管工作實際,確定監督抽查重點,制定監督抽查計劃,加大監督抽查工作力度,依法查處抽查不合格的產品生產企業,責令企業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二)嚴格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對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要根據標準、技術規范、質量保證體系和生產必備條件等要求,依法制定嚴格的行業準入、生產經營準入條件,按照規定的程序,嚴把準入審查關,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堅決不予準入。要加強獲準入產品生產企業的后續監管,發現不能持續保持準入條件或存在其他嚴重問題的,應依法處理,直至吊銷準入資格。
(三)嚴厲打擊產品質量違法行為。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無產品質量市場準入資質生產等質量違法行為,對生產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的,要依法嚴厲查處;涉嫌觸犯刑律的,堅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質量監督部門可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對存在的行業性、區域性質量問題開展整治,規范行業發展。對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違法企業,質量監督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并通報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吊銷其相關證照。
(四)加快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質量監督部門要加快完善質量信用記錄,依據企業質量信用等級劃分通則,依法建立信用評價和信息發布制度。建立企業質量信用管理和質量申訴處理、行政執法等工作信息的聯動機制,將有關信息作為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的重要依據。推進以組織機構代碼庫為基礎的實名制信息共享平臺體系建設,開展企業質量信用等級劃分試點示范工作,促進企業提高質量誠信水平。依法適時向社會公布產品質量安全失信企業,形成對失信行為的社會監督機制。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推動完善行業質量誠信體系,在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加大對質量信用良好企業的扶持力度。質量監督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質量信用信息的共享。
(五)推進產品召回工作。加強缺陷產品的召回管理,進一步完善召回信息發布和通報機制。對不履行召回義務的企業,責令其召回產品、停止銷售,并依法予以處理。
(六)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質量監督部門要利用12365舉報投訴平臺和其他方式,認真受理消費者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及時調查處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七)探索開展質量興業活動。質量監督部門要支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在部分重點行業探索開展質量興業活動,積極推行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推動技術進步,指導相關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質量安全工作,引導企業加強質量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八)提高產品質量檢驗技術保障水平。大力加強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檢驗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技術保障能力和公信力,完善檢驗方法,規范檢驗行為,強化服務意識,做到檢驗結果科學、公正、準確。
(九)加大服務力度。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推動行業協會宣傳推介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技術改造和采用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支持和把關力度;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產品質量標準和生產控制標準體系。質量監督部門要積極開展法律法規、標準和檢驗技術等培訓和咨詢服務,引導企業依法依標生產經營和嚴把產品質量檢驗關;針對發現的質量安全問題,指導企業查找原因,及時整改;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引導企業實施名牌戰略,培育一批質量水平高、競爭力強的名牌產品。
(十)努力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社會監督體系。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網絡平臺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大力開展質量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宣傳先進典型,曝光違法違規行為。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監督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舉報質量違法行為,探索開展聘請群眾監督員、邀請群眾參與查質量、質量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等活動,樹立全社會質量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制。各級質量監督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地方人民政府落實質量安全工作的領導責任,爭取各有關部門的支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輿論宣傳,增進統籌協調,加強協作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加大督查力度,共同引導和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二)結合工作實際,發揮各方作用。各級質量監督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轄區企業和工作實際,可直接參照本意見或有選擇地參照意見的部分內容探索開展相關工作,也可以探索細化具體的操作措施。要充分調動和發揮企業的主動性、自覺性和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營造“企業主體推進,社會群體監督”的良好氛圍,引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三)積極探索推進,逐步完善機制。各級質量監督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注意總結經驗和成效,逐步探索完善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工作機制。質檢總局和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對各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工作情況開展聯合檢查,并對檢查情況予以通報。
本意見所指生產企業不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上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工作按照《關于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的公告》(國家質檢總局2009年第119號公告)執行。其他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另有規定的,各地要依法依職責開展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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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