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2018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抽檢的食品包括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方便食品、冷凍制品、調味品、食糖、食品添加劑、特殊膳食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共抽檢11個地市776批次產品,其中合格產品766批次,不合格產品10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杭州蕭山新塘達發食品廠生產的蛋糕(糕點),檢出沙門氏菌,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2)金華市青華園食品廠生產的牛奶味老式面包,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6.5mgKOH/g,比標準規定為≤5mgKOH/g高出30%。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3)舟山市新城富華食品廠生產的毛毛蟲面包,脫氫乙酸檢出值為0.675g/kg,比標準規定為≤0.5g/kg高出35%;防腐劑(山梨酸、脫氫乙酸)使用量各自占比之和為1.5,標準規定為≤1。初檢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杭州站。
(4)衢州源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源莊錢江源凍米糖,大腸菌群檢出值為180 CFU/g、80 CFU/g、130 CFU/g、130 CFU/g、100 CFU/g,不符合5次檢驗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2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5)平陽縣家友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溫州市永嘉縣三江街道思妍食品廠生產的椒鹽小麻花(油炸類糕點),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6.4mgKOH/g,比標準規定≤5mgKOH/g高出28.0%。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6)寧波市鄞州邱隘世紀百聯超市(朱建)銷售的標稱嘉善洪馨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松仁糕(冷加工)(熟粉類糕點),霉菌檢出值為470CFU/g,比標準規定≤150CFU/g高出2.13倍;大腸菌群90CFU/g、<10CFU/g、30CFU/g、<10CFU/g、25CFU/g,不符合5次檢驗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最多2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7)杭州澳門豆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香腸(臺式風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2.3g/100g,比標準規定≤0.5g/100g高出3.6倍。初檢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8)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浦江大橋北路分店銷售的標稱杭州益健食品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生產的加鈣桂花西湖藕粉,霉菌檢出值為230 CFU/g 200 CFU/g 、180 CFU/g 、160 CFU/g 、370CFU/g,不符合5次檢驗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最多2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9)常山縣青石鎮澄潭米廠銷售的標稱常山縣青石鎮澄潭米廠生產的甬優香米,鎘檢出值為0.293mg/kg,比標準規定≤0.2mg/kg高出46.5%。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0)常山縣青石鎮澄潭米廠銷售的標稱常山縣青石鎮澄潭米廠生產的大米(秈米),鎘檢出值為0.632mg/kg,比標準規定高出≤0.2mg/kg高出2.16倍。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溫州、嘉興、湖州、金華、衢州、舟山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嘉興、金華、衢州、舟山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本次檢驗項目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80222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0222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02月22日
日期:2018-02-26
一、本次抽檢的食品包括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方便食品、冷凍制品、調味品、食糖、食品添加劑、特殊膳食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共抽檢11個地市776批次產品,其中合格產品766批次,不合格產品10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杭州蕭山新塘達發食品廠生產的蛋糕(糕點),檢出沙門氏菌,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2)金華市青華園食品廠生產的牛奶味老式面包,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6.5mgKOH/g,比標準規定為≤5mgKOH/g高出30%。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3)舟山市新城富華食品廠生產的毛毛蟲面包,脫氫乙酸檢出值為0.675g/kg,比標準規定為≤0.5g/kg高出35%;防腐劑(山梨酸、脫氫乙酸)使用量各自占比之和為1.5,標準規定為≤1。初檢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杭州站。
(4)衢州源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源莊錢江源凍米糖,大腸菌群檢出值為180 CFU/g、80 CFU/g、130 CFU/g、130 CFU/g、100 CFU/g,不符合5次檢驗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2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5)平陽縣家友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溫州市永嘉縣三江街道思妍食品廠生產的椒鹽小麻花(油炸類糕點),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6.4mgKOH/g,比標準規定≤5mgKOH/g高出28.0%。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6)寧波市鄞州邱隘世紀百聯超市(朱建)銷售的標稱嘉善洪馨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松仁糕(冷加工)(熟粉類糕點),霉菌檢出值為470CFU/g,比標準規定≤150CFU/g高出2.13倍;大腸菌群90CFU/g、<10CFU/g、30CFU/g、<10CFU/g、25CFU/g,不符合5次檢驗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最多2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7)杭州澳門豆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香腸(臺式風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2.3g/100g,比標準規定≤0.5g/100g高出3.6倍。初檢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8)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浦江大橋北路分店銷售的標稱杭州益健食品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生產的加鈣桂花西湖藕粉,霉菌檢出值為230 CFU/g 200 CFU/g 、180 CFU/g 、160 CFU/g 、370CFU/g,不符合5次檢驗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最多2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9)常山縣青石鎮澄潭米廠銷售的標稱常山縣青石鎮澄潭米廠生產的甬優香米,鎘檢出值為0.293mg/kg,比標準規定≤0.2mg/kg高出46.5%。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0)常山縣青石鎮澄潭米廠銷售的標稱常山縣青石鎮澄潭米廠生產的大米(秈米),鎘檢出值為0.632mg/kg,比標準規定高出≤0.2mg/kg高出2.16倍。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溫州、嘉興、湖州、金華、衢州、舟山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嘉興、金華、衢州、舟山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本次檢驗項目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80222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0222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02月22日
日期:201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