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 2018年第 6 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監督抽檢食品包括:米面及其制品、肉制品、生鮮肉、水產制品、飯店和飲品店自制飲料等。共抽檢樣品 336 批次,其中合格 302 批次、不合格 34 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ㄒ唬幉ㄊ雄粗葜泻右环掣N售的桐鄉市洲泉廚寶肉類加工廠生產的廚寶牛排,萊克多巴胺檢出值為1.6μg/kg,標準要求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溫州市鹿城區松臺何必埴糕餅店制售的麻花(咸味),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31mg/kg,是標準規定100 mg/kg的1.3倍。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ㄈ┒搭^縣北岙豐燕熟食店銷售的瑞安市林海食品廠生產的即食海蜇,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檢出值為630mg/kg,是標準規定500 mg/kg的1.3倍。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ㄋ模┡R海市胡曉娥食品有限公司制售的鹵豬肚,萊克多巴胺檢出值為7.3μg/kg,標準要求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
?。ㄈ模埲姓铝x小炒店制售的面包,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728 g/kg,標準要求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寧波、溫州、嘉興、臺州、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依法進行處置。所在地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本次檢驗項目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0117-餐飲食品
食品抽檢合格-20180117-餐飲食品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01月17日
日期:2018-02-05
一、本次監督抽檢食品包括:米面及其制品、肉制品、生鮮肉、水產制品、飯店和飲品店自制飲料等。共抽檢樣品 336 批次,其中合格 302 批次、不合格 34 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ㄒ唬幉ㄊ雄粗葜泻右环掣N售的桐鄉市洲泉廚寶肉類加工廠生產的廚寶牛排,萊克多巴胺檢出值為1.6μg/kg,標準要求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溫州市鹿城區松臺何必埴糕餅店制售的麻花(咸味),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31mg/kg,是標準規定100 mg/kg的1.3倍。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ㄈ┒搭^縣北岙豐燕熟食店銷售的瑞安市林海食品廠生產的即食海蜇,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檢出值為630mg/kg,是標準規定500 mg/kg的1.3倍。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ㄋ模┡R海市胡曉娥食品有限公司制售的鹵豬肚,萊克多巴胺檢出值為7.3μg/kg,標準要求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
?。ㄈ模埲姓铝x小炒店制售的面包,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728 g/kg,標準要求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寧波、溫州、嘉興、臺州、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依法進行處置。所在地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本次檢驗項目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0117-餐飲食品
食品抽檢合格-20180117-餐飲食品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01月17日
日期:2018-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