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我局現對2017年吉林省級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信息(第32期)進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方便食品、酒類、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糧食加工品、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飲料9類食品301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方便食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酒類4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肉制品36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6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糧食加工品66批次,豆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飲料7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長春鹿城威寶恒客隆倉儲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遼源市龍山區凱陽糧油加工廠生產的大豆油(分裝),溶劑殘留量檢出值為19.5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二)琿春市金夏經貿有限公司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公主嶺市東方釀酒廠生產的嶺上公主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1.81×10-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延吉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琿春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大誠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大豆油,溶劑殘留量檢出值為20.1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四)琿春市易家惠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圖們市大田食品廠生產的大田蒜,糖精鈉(以糖精計)為0.248g/kg,標準規定為≤0.15g/k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五)吉林市永鑫萬客隆商貿集團琿春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琿春市防川嶺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牛板筋,菌落總數檢出值為54000CFU/g、1500000CFU/g、110000CFU/g、89000CFU/g、21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六)延吉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琿春超市銷售的標稱汪清縣申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桔梗辣面,菌落總數檢出值為48000CFU/g、54000CFU/g、44000CFU/g、50000CFU/g、52000CFU/g,標準規定為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七)四平市鐵東區吉晟陽光超市銷售的標稱四平市紅嘴神農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神農5號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6.3%vol,標準規定為37.0-39.0%vol。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八)琿春萬家樂日用品銷售有限公司全家福分店銷售的標稱長春市世寶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金小米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0.3%vol,標準規定為49.0-51.0%vol。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九)長嶺縣百廉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拌牛筋(生產日期:2017-09-11),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000000CFU/g、1200000CFU/g、1100000CFU/g、770000CFU/g、47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長嶺縣百廉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拌牛筋(生產日期:2017-09-25),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200000CFU/g、900000CFU/g、470000CFU/g、390000CFU/g、100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一)磐石市萬客隆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柳河縣佳和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麻嘛香鳳拐(醬鹵肉制品),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300000CFU/g、16000000CFU/g、2300000CFU/g、1800000CFU/g、250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二)磐石市東寧街李忠芬食品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延吉市幸福小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拌菜,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9000CFU/g、83000CFU/g、16000CFU/g、17000CFU/g、1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三)長春歐亞超市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前進店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牛板筋,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00000CFU/g、89000CFU/g、77000CFU/g、38000CFU/g、49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四)長春歐亞商業連鎖磐石歐亞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拌牛筋,菌落總數檢出值為640000CFU/g、380000CFU/g、230000CFU/g、280000CFU/g、29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長春、吉林、四平、遼源、通化、延邊、公主嶺、琿春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吉林、四平、松原、琿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20180108.docx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0108.xls
食品抽檢合格-20180108.xls
日期:2018-01-08
近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方便食品、酒類、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糧食加工品、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飲料9類食品301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方便食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酒類4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肉制品36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6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糧食加工品66批次,豆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飲料7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長春鹿城威寶恒客隆倉儲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遼源市龍山區凱陽糧油加工廠生產的大豆油(分裝),溶劑殘留量檢出值為19.5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二)琿春市金夏經貿有限公司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公主嶺市東方釀酒廠生產的嶺上公主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1.81×10-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延吉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琿春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大誠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大豆油,溶劑殘留量檢出值為20.1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四)琿春市易家惠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圖們市大田食品廠生產的大田蒜,糖精鈉(以糖精計)為0.248g/kg,標準規定為≤0.15g/k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五)吉林市永鑫萬客隆商貿集團琿春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琿春市防川嶺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牛板筋,菌落總數檢出值為54000CFU/g、1500000CFU/g、110000CFU/g、89000CFU/g、21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六)延吉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琿春超市銷售的標稱汪清縣申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桔梗辣面,菌落總數檢出值為48000CFU/g、54000CFU/g、44000CFU/g、50000CFU/g、52000CFU/g,標準規定為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七)四平市鐵東區吉晟陽光超市銷售的標稱四平市紅嘴神農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神農5號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6.3%vol,標準規定為37.0-39.0%vol。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八)琿春萬家樂日用品銷售有限公司全家福分店銷售的標稱長春市世寶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金小米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0.3%vol,標準規定為49.0-51.0%vol。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九)長嶺縣百廉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拌牛筋(生產日期:2017-09-11),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000000CFU/g、1200000CFU/g、1100000CFU/g、770000CFU/g、47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長嶺縣百廉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拌牛筋(生產日期:2017-09-25),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200000CFU/g、900000CFU/g、470000CFU/g、390000CFU/g、100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一)磐石市萬客隆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柳河縣佳和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麻嘛香鳳拐(醬鹵肉制品),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300000CFU/g、16000000CFU/g、2300000CFU/g、1800000CFU/g、250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二)磐石市東寧街李忠芬食品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延吉市幸福小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拌菜,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9000CFU/g、83000CFU/g、16000CFU/g、17000CFU/g、1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三)長春歐亞超市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前進店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牛板筋,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00000CFU/g、89000CFU/g、77000CFU/g、38000CFU/g、49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四)長春歐亞商業連鎖磐石歐亞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拌牛筋,菌落總數檢出值為640000CFU/g、380000CFU/g、230000CFU/g、280000CFU/g、29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長春、吉林、四平、遼源、通化、延邊、公主嶺、琿春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吉林、四平、松原、琿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20180108.docx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0108.xls
食品抽檢合格-20180108.xls
日期:2018-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