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8日,臺灣地區“衛福部食藥署”發布FDA北字第1062003711號函,修訂核發出口食品英文證明申辦流程及相關文件。內容為:
一是修訂出口食品英文衛生證書申辦流程及所需文件。
二是更新“出口食品(添加劑)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申辦表單”申請須知、申請函及作業流程等,自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
日期:2017-09-27
一是修訂出口食品英文衛生證書申辦流程及所需文件。
二是更新“出口食品(添加劑)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申辦表單”申請須知、申請函及作業流程等,自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
日期:2017-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