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等7個省、直轄市120家企業生產的120種黃酒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2007、《發酵酒衛生標準》GB 2758-2005、《黃酒》GB/T 13662-2008、《地理標志產品 紹興酒(紹興黃酒)》GB/T 17946-2008、《食品衛生檢驗方法 理化部分》GB/T 5009-2003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的要求,對黃酒產品的非糖固形物、酒精度、氨基酸態氮、鉛、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鈉、環已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鉀(安賽蜜)、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14種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涉及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態氮、菌落總數、環已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酒精度等。具體抽查結果如下:
附件:黃酒
日期:20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