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陜西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50家企業生產的150批次農藥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T 20701-2006《三環唑可濕性粉劑》、GB/T 19337-2003《阿維菌素乳油》等標準的要求,對農藥產品有效成分質量分數,有害雜質質量分數,懸浮率,乳液穩定性,水分,pH值范圍,酸度、堿度,潤濕時間,稀釋穩定性,標簽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有效成分含量、有害雜質質量分數、水分、pH值范圍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1-20。
相關附件: 附表1-20 農藥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xlsx
日期:2017-08-21
本次抽查依據GB/T 20701-2006《三環唑可濕性粉劑》、GB/T 19337-2003《阿維菌素乳油》等標準的要求,對農藥產品有效成分質量分數,有害雜質質量分數,懸浮率,乳液穩定性,水分,pH值范圍,酸度、堿度,潤濕時間,稀釋穩定性,標簽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有效成分含量、有害雜質質量分數、水分、pH值范圍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1-20。
相關附件: 附表1-20 農藥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xlsx
日期:201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