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近期,我局組織抽檢酒類、食用農產品、乳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冷凍飲品、糕點8類食品309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07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食用農產品224批次、乳制品3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1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冷凍飲品9批次,糕點16批次,無不合格樣品;酒類31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標稱長春健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鞭(配制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0.0%vol,標準規定為34.0-36.0%vol。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標稱長春健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人參酒(配制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1.0%vol,標準規定為34.0-36.0%vol。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附件1:本 次檢驗項目.docx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619.xls
食品抽檢合格-20170619.xls
日期:2017-06-19
一、總體情況:食用農產品224批次、乳制品3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1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冷凍飲品9批次,糕點16批次,無不合格樣品;酒類31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標稱長春健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鞭(配制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0.0%vol,標準規定為34.0-36.0%vol。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標稱長春健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人參酒(配制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1.0%vol,標準規定為34.0-36.0%vol。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附件1:本 次檢驗項目.docx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619.xls
食品抽檢合格-20170619.xls
日期: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