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粽子199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粽子檢出不合格主要為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如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以糖精計)等甜味劑。
不合格產品分別為: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蘭凱青面食經銷部經營的紅棗粽子,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25g/kg;內蒙古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粽子(蜜棗),甜蜜素檢出值為0.21g/kg;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新玥糕點經銷部經營的粽子(紅棗),安賽蜜檢出值為19.5g/kg;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晶晶莜面釀皮館經營的紅棗粽子,安賽蜜檢出值為3.58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出甜味劑不合格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違規使用。
內蒙古食藥監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購買粽子時,盡量選擇預包裝產品,要選購有廠名、廠址和生產日期的粽子,并確保粽子在保質期內。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
散裝粽子注意適量買入,最好是現吃現買,避免粽子變質。生熟粽子分開貯存,打開的粽子存放在室溫下不得超過2小時。冷藏或冷凍過的粽子,在食用之前應加熱至中心溫度達75攝氏度及以上,吃剩的粽子不應重復加熱超過1次,不要食用餡料已發酸、發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在市場上購買食品時,如有問題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相關報道: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 4批次粽子不合格情況的通告(內食藥監通告〔2017〕22號)
日期:2017-05-29
不合格產品分別為: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蘭凱青面食經銷部經營的紅棗粽子,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25g/kg;內蒙古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粽子(蜜棗),甜蜜素檢出值為0.21g/kg;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新玥糕點經銷部經營的粽子(紅棗),安賽蜜檢出值為19.5g/kg;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晶晶莜面釀皮館經營的紅棗粽子,安賽蜜檢出值為3.58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出甜味劑不合格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違規使用。
內蒙古食藥監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購買粽子時,盡量選擇預包裝產品,要選購有廠名、廠址和生產日期的粽子,并確保粽子在保質期內。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
散裝粽子注意適量買入,最好是現吃現買,避免粽子變質。生熟粽子分開貯存,打開的粽子存放在室溫下不得超過2小時。冷藏或冷凍過的粽子,在食用之前應加熱至中心溫度達75攝氏度及以上,吃剩的粽子不應重復加熱超過1次,不要食用餡料已發酸、發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在市場上購買食品時,如有問題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相關報道: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 4批次粽子不合格情況的通告(內食藥監通告〔2017〕22號)
日期:2017-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