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第896號

   2007-08-08 國家質檢總局733
核心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第896號2007.8.7 農 業 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公告第896號2007年8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第896號2007.8.7
 
農          業        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公告

 

第896號

 

2007年8月4日,英國首席獸醫官向OIE通報,7月29日英格蘭南部一農場發生O型口蹄疫。為防止該病傳入我國,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英國輸入偶蹄動物及其產品,停止簽發從英國進口偶蹄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撤消已經簽發的從英國進口偶蹄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二、2007年7月8日后(含7月8日)啟運的來自英國的偶蹄動物及其產品(包括乳制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2007年7月8日前啟運的來自英國的偶蹄動物及其產品,進行口蹄疫(O型)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放行。

三、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英國的偶蹄動物及其產品進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四、對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上,如發現有來自英國的偶蹄動物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五、對海關、邊防等部門截獲的走私入境的來自英國的偶蹄動物及其產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七、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日期:2007-08-08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