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末,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酒類、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糧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等4大類食品287批次,其中:合格286批次,不合格1批次(詳見附表)。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糧食加工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7批次,酒類8批次,水果制品10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1、酒類8批次,檢測項目為甲醇、鉛、氰化物、糖精鈉、甜蜜素、安賽蜜、阿斯巴甜、酒精度等,經檢驗全部合格。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7批次,檢測項目為酸值/酸價(KOH)、過氧化值、總砷、鉛、溶劑殘留量、苯并芘、丁基羥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羥基甲苯(BHT),經檢驗全部合格。
3、糧食加工品1批次,檢測項目為鉛、鎘、總汞、無機砷、鉻、黃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等,經檢驗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項目為鉛。
4、水果制品101批次,檢測項目為鉛、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鈉、安賽蜜、甜蜜素、二氧化硫等,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寧夏興唐米業集團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寧夏興唐米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興唐長粒香,鉛(以Pb計,mg/kg)檢出值為0.83 mg/kg 。標準規定為≤0.2 mg/kg。檢驗機構為寧夏回族自治區糧油產品質量檢測中心。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四、關于部分檢測項目說明
鉛是在自然界廣泛分布的環境重金屬污染物,土壤、空氣和水源中都不同程度地含有一定的鉛,這些鉛會不同程度的通過空氣、水源和土壤進入我們的食物中,食物中的鉛主要是由環境污染帶入食品原料,鉛超標多是由于生產企業對原料把關不嚴格。
特此通告。
附件:
1、 2017年第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生產環節-民生計劃).xls
2、 2017年第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生產環節-民生計劃).xls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
日期:2017-02-09
一、總體情況:糧食加工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7批次,酒類8批次,水果制品10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1、酒類8批次,檢測項目為甲醇、鉛、氰化物、糖精鈉、甜蜜素、安賽蜜、阿斯巴甜、酒精度等,經檢驗全部合格。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7批次,檢測項目為酸值/酸價(KOH)、過氧化值、總砷、鉛、溶劑殘留量、苯并芘、丁基羥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羥基甲苯(BHT),經檢驗全部合格。
3、糧食加工品1批次,檢測項目為鉛、鎘、總汞、無機砷、鉻、黃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等,經檢驗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項目為鉛。
4、水果制品101批次,檢測項目為鉛、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鈉、安賽蜜、甜蜜素、二氧化硫等,經檢驗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寧夏興唐米業集團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寧夏興唐米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興唐長粒香,鉛(以Pb計,mg/kg)檢出值為0.83 mg/kg 。標準規定為≤0.2 mg/kg。檢驗機構為寧夏回族自治區糧油產品質量檢測中心。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四、關于部分檢測項目說明
鉛是在自然界廣泛分布的環境重金屬污染物,土壤、空氣和水源中都不同程度地含有一定的鉛,這些鉛會不同程度的通過空氣、水源和土壤進入我們的食物中,食物中的鉛主要是由環境污染帶入食品原料,鉛超標多是由于生產企業對原料把關不嚴格。
特此通告。
附件:
1、 2017年第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生產環節-民生計劃).xls
2、 2017年第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生產環節-民生計劃).xls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
日期:2017-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