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四品一械”安全監管,有效控制安全風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2013年省局出臺了《浙江省食品藥品安全風險會商辦法(試行)》,為構建我省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打下良好基礎。為進一步完善風險會商機制,加強安全風險的會商研判和科學評估。近日,省局重新修訂出臺了《浙江省食品藥品安全風險會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修訂后的《辦法》共五章、24條。內容涵蓋了安全風險等級、縱向風險會商、橫向風險會商以及管理措施等。其中管理措施中,進一步明確了風險防控措施、防控責任落實、風險消除、信息發布、專家咨詢等10項內容。
《辦法》明確建立縱橫兩向風險會商的機制。縱向風險會商,強化縱向風險排查、縱向分析研判、縱向精準對接,進一步提高風險會商工作的專業化、精準度和針對性,最大程度地發現、整改、消除某監管環節或領域的風險隱患。同時結合監管工作實際情況,對縱向風險會商進行拓展和延伸,提出縱向聯合會商機制,提高了風險會商的靈活性和多樣性。橫向風險會商進一步加強了不同監管環節或領域間的橫向聯系,充分交流風險隱患信息,集體分析研判風險因素,確定風險隱患清單,制定防控工作措施。
《辦法》還提出對食品藥品風險等級進行動態管理,包括風險信息等級的升級和降級,如整治后危害程度降低、影響范圍縮小但未消除的風險信息,經確認后應降低其安全風險等級。
日期:2017-01-10
修訂后的《辦法》共五章、24條。內容涵蓋了安全風險等級、縱向風險會商、橫向風險會商以及管理措施等。其中管理措施中,進一步明確了風險防控措施、防控責任落實、風險消除、信息發布、專家咨詢等10項內容。
《辦法》明確建立縱橫兩向風險會商的機制。縱向風險會商,強化縱向風險排查、縱向分析研判、縱向精準對接,進一步提高風險會商工作的專業化、精準度和針對性,最大程度地發現、整改、消除某監管環節或領域的風險隱患。同時結合監管工作實際情況,對縱向風險會商進行拓展和延伸,提出縱向聯合會商機制,提高了風險會商的靈活性和多樣性。橫向風險會商進一步加強了不同監管環節或領域間的橫向聯系,充分交流風險隱患信息,集體分析研判風險因素,確定風險隱患清單,制定防控工作措施。
《辦法》還提出對食品藥品風險等級進行動態管理,包括風險信息等級的升級和降級,如整治后危害程度降低、影響范圍縮小但未消除的風險信息,經確認后應降低其安全風險等級。
日期:201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