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天津市市場質量監督委員會發布《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國抽4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6年第22號)》,通報了4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泥鰍中檢出孔雀石綠、呋喃西林代謝物。
據了解,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共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品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和飲料等28大類食品,共103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4批次。
1批次紅棗蓮子羹檢出大腸菌群超標
抽檢方便食品6批次樣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為:在天津物美未來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未來店抽取的標稱天津市河北區鳳寶營養食品廠生產的紅棗蓮子羹檢出大腸菌群超標。
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具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食用大腸菌群嚴重超標的食物可能引起腸胃感染性疾病。
2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
本次抽檢食用農產品297批次樣品,其中2批次不合格,分別為:在天津市中南綜合經營服務公司綿陽道菜市場北廳4-5號抽取的鳥貝檢出羥甲基甲硝咪唑不符合國家標準;在天津市中南綜合經營服務公司綿陽道菜市場北廳10-11號抽取的泥鰍檢出孔雀石綠、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國家標準。
孔雀石綠則是一種三苯甲烷結構的染料,具有抗菌殺蟲等藥效,但因孔雀石綠可在魚體內長時間殘留,通過食物鏈可能對人體產生致畸、致癌和致突變等危害,所有食品動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綠。呋喃西林為硝基呋喃類抗生素。硝基呋喃是一類化學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物,不僅能夠抑制乙酰酯酶A,而且可干擾細菌糖代謝,其殘留代謝物有致畸、致突變、致癌的危險。根據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和560號分別規定,呋喃西林為禁止使用的藥物,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
1批次甘草杏檢出菌落總數、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抽檢水果制品52批次樣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為:在天津市和平區祥祺順發食品店抽取的標稱天津市柳園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甘草杏(蜜餞類)檢出菌落總數、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35 g/kg。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可能是水果制品在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亞硫酸鹽等漂白劑。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轄區南開、東麗、和平、北辰、西青市場監管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天津市市場監管委要求上述區縣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日期:2016-12-27
據了解,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共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品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和飲料等28大類食品,共103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4批次。
1批次紅棗蓮子羹檢出大腸菌群超標
抽檢方便食品6批次樣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為:在天津物美未來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未來店抽取的標稱天津市河北區鳳寶營養食品廠生產的紅棗蓮子羹檢出大腸菌群超標。
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具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食用大腸菌群嚴重超標的食物可能引起腸胃感染性疾病。
2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
本次抽檢食用農產品297批次樣品,其中2批次不合格,分別為:在天津市中南綜合經營服務公司綿陽道菜市場北廳4-5號抽取的鳥貝檢出羥甲基甲硝咪唑不符合國家標準;在天津市中南綜合經營服務公司綿陽道菜市場北廳10-11號抽取的泥鰍檢出孔雀石綠、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國家標準。
孔雀石綠則是一種三苯甲烷結構的染料,具有抗菌殺蟲等藥效,但因孔雀石綠可在魚體內長時間殘留,通過食物鏈可能對人體產生致畸、致癌和致突變等危害,所有食品動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綠。呋喃西林為硝基呋喃類抗生素。硝基呋喃是一類化學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物,不僅能夠抑制乙酰酯酶A,而且可干擾細菌糖代謝,其殘留代謝物有致畸、致突變、致癌的危險。根據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和560號分別規定,呋喃西林為禁止使用的藥物,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
1批次甘草杏檢出菌落總數、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抽檢水果制品52批次樣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為:在天津市和平區祥祺順發食品店抽取的標稱天津市柳園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甘草杏(蜜餞類)檢出菌落總數、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35 g/kg。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可能是水果制品在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亞硫酸鹽等漂白劑。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轄區南開、東麗、和平、北辰、西青市場監管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天津市市場監管委要求上述區縣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日期: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