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109號
關于對比利時、荷蘭、德國
可食性豬產品的解禁公告
2006年1月比利時、荷蘭、德國發生二惡英污染可食性豬產品事件。同年2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2006年第16號公告,暫停進口上述三國生產的可食性豬產品。
近期,應歐盟委員會申請,質檢總局對歐盟委員會提供的調查情況進行了評估,確認上述三國采取了有效的預防和補救措施,能夠有效防止可食性豬產品受二惡英污染。
茲決定自即日起,解除因二惡英對比利時、荷蘭、德國的可食性豬產品的輸華禁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日期:2007-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