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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抽檢:3批次水果及制品檢出安賽蜜

   2016-08-03 食品伙伴網文雯599
核心提示:8月2日,據國家食藥監總局消息,國家食藥監總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食藥總局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6年第115號)》。
8月2日,據國家食藥監總局消息,國家食藥監總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食藥總局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6年第115號)》。
 
  通告顯示,總局共抽檢水果及其制品樣品19批次,覆蓋7個生產省份的9家企業,不合格樣品3批次,占15.8%。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福州市鼓樓區百園食品店銷售的標稱福建省永泰縣玉井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脆梅,乙酰磺胺酸鉀(安賽蜜)檢出值為0.24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2.福州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寶龍店銷售的標稱福建省永泰縣玉井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青口梅,乙?;前匪徕洠ò操惷郏z出值為0.26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3.保山市大爾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騰沖縣元興果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話梅,乙?;前匪徕洠ò操惷郏z出值為0.10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安賽蜜是目前世界上穩定性最好的甜味劑之一。安賽蜜的化學名稱為乙?;前匪徕?,又稱AK糖,白色結晶性粉末,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對光、熱穩定,pH值適用范圍較廣,是目前世界上穩定性最好的甜味劑之一,廣泛應用于各種食品中,主要賦予食品甜味,但是不會引起劇烈血糖反應。1967年安賽蜜由德國赫斯特公司首先發現,1983年首次在英國得到批準,甜度為蔗糖的200-250倍。上世紀90年代末我國就對其制定了產品的行業標準,隨著國內安賽蜜生產水平的不斷提高,在食品加工上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廣,并有較大比例的出口。
 
  安賽蜜在食品工業中應用廣泛。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歐盟、美國、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等國際組織、國家和地區的法規和標準中均允許安賽蜜作為甜味劑用于相應食品中。如在歐美一些國家中,安賽蜜可用于飲料、糖果、糕點、冰淇淋、果醬、布丁、烘烤食品和餐桌甜包、奶制品等甜味產品中。
 
  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也規定,安賽蜜可用于以乳為主要配料的即食風味食品或其預制產品(不包括冰淇淋和風味發酵乳)(僅限乳基甜品罐頭)、冷凍飲品(食用冰除外)、水果罐頭、果醬、蜜餞類、腌漬的蔬菜、加工食用菌和藻類、雜糧罐頭、黑芝麻糊、谷類甜品罐頭、焙烤食品、飲料類(包裝飲用水除外)、果凍、餐桌甜味料、調味品、醬油、糖果、膠基糖果等,但不允許在涼果類產品中使用。我國針對安賽蜜還制定了相應的質量規格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乙酰磺胺酸鉀》(GB25540-2010)。此外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識通則》(GB7718)的規定,只要在食品中使用了安賽蜜(包括使用了含安賽蜜的復配甜味劑)就必須在食品標簽上進行標識。
 
  GB2760規定了安賽蜜作為甜味劑允許使用的食品類別及最大使用量,這些是經過了嚴格風險評估、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確定的,而且與其他允許使用的國家基本相同。另一方面,安賽蜜在1983年被FAO/WHO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JECFA)列為A級食品添加劑,并推薦日均攝入量(ADI)為0-15 mg/kg。安賽蜜在人體內不代謝、不積蓄,100%以原形物質從尿中排出體外。嚴格遵守標準規定使用安賽蜜,不會對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日期: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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