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韓國食品和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第2016-75號告示,對《畜產品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其主要內容如下:
1. 火腿、香腸等肉類加工品強制標示肉含量。對于火腿、香腸等肉食加工品,一直以來都是營業者自行標示肉含量,為擴大消費者的知情權,讓消費者充分了解肉食攝入量相關信息,將強制進行標示;
2. 冷凍或冷藏產品時強制在主標示面上進行標示。現行標示制度中,冷凍或冷藏儲存、流通的產品僅要求標示儲存方法及溫度,但近期包裝肉制品并未在主標示面上標示是冷凍還是冷藏制品,易使消費者誤認、混淆,因此冷凍、冷藏制品時需在主標示面上明確標示;
3.為了與“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相協調,標示面明確劃分為主標示面及信息標示面,所有標示事項的字體統一為10磅以上;
4.為促進營業,對于最終不銷售給消費者而僅供貨給加盟店的產品,可只標示必要的事項。
原文鏈接: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6&seq=10981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信息服務部日韓信息組編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請注明出處。日韓信息組致力于監控分析日本韓國食品安全標準法規和信息動態,為食品企業提供支持服務。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編譯,供網友參考,食品伙伴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6-07-30
1. 火腿、香腸等肉類加工品強制標示肉含量。對于火腿、香腸等肉食加工品,一直以來都是營業者自行標示肉含量,為擴大消費者的知情權,讓消費者充分了解肉食攝入量相關信息,將強制進行標示;
2. 冷凍或冷藏產品時強制在主標示面上進行標示。現行標示制度中,冷凍或冷藏儲存、流通的產品僅要求標示儲存方法及溫度,但近期包裝肉制品并未在主標示面上標示是冷凍還是冷藏制品,易使消費者誤認、混淆,因此冷凍、冷藏制品時需在主標示面上明確標示;
3.為了與“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相協調,標示面明確劃分為主標示面及信息標示面,所有標示事項的字體統一為10磅以上;
4.為促進營業,對于最終不銷售給消費者而僅供貨給加盟店的產品,可只標示必要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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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