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6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80號)精神,國務院對各?。▍^、市)人民政府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由發展改革委、農業部、糧食局會同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統計局、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和單位組成考核工作組負責具體實施?,F將開展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安排
(一)自查評分。2017年4月30日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按照《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評分表》確定的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要求(見附件),完成對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自評打分和總結報告,備齊自評打分依據的文件資料,報送發展改革委、農業部、糧食局,并抄送考核工作組其他成員單位。自查報告要全面客觀反映考核年度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情況,總結成績,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市)人民政府對自查自評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ǘ┎块T評審。2017年5月15日前,各牽頭考核部門會同配合部門和單位按照《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評分細則》規定(見附件),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完成對各?。▍^、市)人民政府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情況的考核評審,并形成書面意見報考核工作組辦公室匯總。
?。ㄈ┎块T抽查??己斯ぷ鹘M根據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自評報告和部門評審意見,按照兼顧產區與非產區,部門評審與省(區、市)人民政府自評結果的原則確定抽查省份,組成聯合抽查組進行實地考核,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形成抽查考核報告。
?。ㄋ模┚C合評價。2017年6月30日前,考核工作組辦公室根據相關部門評分評審和抽查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結果運用建議報考核工作組審議。
?。ㄎ澹┛己送▓???己私Y果經國務院審定后,由考核工作組向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通報,同時抄送中央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省(區、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二、考核工作要求
?。ㄒ唬┘訌娍己斯ぷ鹘M織領導。各?。▍^、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復雜性,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作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務,常抓不懈,毫不動搖。要切實加強對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部署,確保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年度考核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要圍繞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全面客觀真實反映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ǘ﹪烂C考核工作紀律??己斯ぷ饕焦?、實事求是。對發現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瞞報虛報和打“關系分”“人情分”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考核工作組辦公室電話:010-63906855/6841
附件: 1.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評分細則.doc
2.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評分表.xls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央編辦 農業部 國家糧食局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水利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家統計局 農業發展銀行
2016年7月4日
日期:2016-07-08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6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80號)精神,國務院對各?。▍^、市)人民政府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由發展改革委、農業部、糧食局會同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統計局、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和單位組成考核工作組負責具體實施?,F將開展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安排
(一)自查評分。2017年4月30日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按照《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評分表》確定的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要求(見附件),完成對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自評打分和總結報告,備齊自評打分依據的文件資料,報送發展改革委、農業部、糧食局,并抄送考核工作組其他成員單位。自查報告要全面客觀反映考核年度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情況,總結成績,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市)人民政府對自查自評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ǘ┎块T評審。2017年5月15日前,各牽頭考核部門會同配合部門和單位按照《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評分細則》規定(見附件),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完成對各?。▍^、市)人民政府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情況的考核評審,并形成書面意見報考核工作組辦公室匯總。
?。ㄈ┎块T抽查??己斯ぷ鹘M根據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自評報告和部門評審意見,按照兼顧產區與非產區,部門評審與省(區、市)人民政府自評結果的原則確定抽查省份,組成聯合抽查組進行實地考核,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形成抽查考核報告。
?。ㄋ模┚C合評價。2017年6月30日前,考核工作組辦公室根據相關部門評分評審和抽查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結果運用建議報考核工作組審議。
?。ㄎ澹┛己送▓???己私Y果經國務院審定后,由考核工作組向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通報,同時抄送中央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省(區、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二、考核工作要求
?。ㄒ唬┘訌娍己斯ぷ鹘M織領導。各?。▍^、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復雜性,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作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務,常抓不懈,毫不動搖。要切實加強對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部署,確保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年度考核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要圍繞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全面客觀真實反映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ǘ﹪烂C考核工作紀律??己斯ぷ饕焦?、實事求是。對發現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瞞報虛報和打“關系分”“人情分”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考核工作組辦公室電話:010-63906855/6841
附件: 1.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評分細則.doc
2.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評分表.xls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央編辦 農業部 國家糧食局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水利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家統計局 農業發展銀行
2016年7月4日
日期:201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