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日,臺灣地區“衛福部”發布衛部中字第1051860259號函,發布了臺灣地區有關中藥材重金屬最大殘留限量,涉及砷、鉛、鎘、汞及總重金屬限量,具體詳見:
http://www.ieatpe.org.tw/upload/10500243.pdf
日期:2016-03-10
2016年3月2日,臺灣地區“衛福部”發布衛部中字第1051860259號函,發布了臺灣地區有關中藥材重金屬最大殘留限量,涉及砷、鉛、鎘、汞及總重金屬限量,具體詳見:
http://www.ieatpe.org.tw/upload/1050024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