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食品安全審計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以下簡稱《細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 23790—2010)等技術規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對陜西紅旗乳業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產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以及國家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的追溯、召回、處置情況進行了食品安全審計。
審計工作組對陜西紅旗乳業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食品安全審計時,該企業的生產車間正在升級改造,因此,本次審計未涉及生產車間布局、環境等情況。審計發現,陜西紅旗乳業科技有限公司在生產許可條件保持、原輔料采購驗收、崗位人員培訓、生產過程控制、物料儲存防護、檢驗管理等方面存在下列問題:
一、部分場所、設備設施未持續保持生產許可條件
(一)倉庫環境條件較差,原料倉庫房頂霉變、漏水,不符合《細則》中物料儲存和分發制度關于物料儲存的要求。
(二)酒精庫無防爆燈、防鼠板等,不符合GB 23790—2010中5.1.1條款關于照明、防止動物侵入的要求。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一)生鮮乳的部分檢驗項目沒有進行批批檢驗,不符合《細則》中主要生產原料管理制度關于主要原料檢測的要求。
(二)未能提供營養素包(編號A141131A)的成分說明、合格證明,不符合《細則》中原輔料采購制度關于原料查驗的要求。
(三)檢驗人員上崗安全培訓有缺陷;提供的培訓記錄與考核記錄內容不一致,對不同崗位人員的崗前培訓內容一樣,不符合GB 23790—2010中第13條款關于人員培訓的要求。
三、檢驗能力不足
現場檢驗能力考核顯示,硒、鈉、維生素B2、維生素D、硝酸鹽、泛酸檢驗能力不足,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條款關于檢驗能力的要求。
四、生產記錄不完整
進貨記錄缺少全脂乳粉、乳鐵蛋白等信息;個別批次的食用植物油進貨記錄與庫存記錄顯示數量不一致。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5.1條款關于對采購、檢驗等環節詳細記錄的要求。
審計工作組已在審計過程中將本次食品安全審計發現的問題反饋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陜西紅旗乳業科技有限公司停產整改。陜西紅旗乳業科技有限公司要認真落實整改要求,根據相關規定,持續、系統排查治理風險隱患,確保食品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對陜西紅旗乳業科技有限公司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將整改情況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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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