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關于對旗幟嬰兒乳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 第45號)
2016年02月26日
2015年12月12日—1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食品安全審計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以下簡稱《細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 23790—2010)等技術規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對旗幟嬰兒乳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生產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以及國家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的追溯、召回、處置情況進行了食品安全審計。
審計發現,旗幟嬰兒乳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原輔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物料儲存防護、檢驗管理等方面存在下列問題: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一)使用的部分內包裝袋未經驗證、檢驗直接使用,不符合《細則》原輔料采購制度關于供應商審核、查驗的要求。
(二)不合格的原輔料未在不合格區存放,不符合《細則》物料儲存和分發制度關于物料儲存、隔離存放的要求。
(三)清潔作業區微生物最大允許數中浮游菌項目應每周檢驗一次,但企業每月檢驗一次,不符合《細則》生產設備通用要求中關于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清潔作業區動態標準控制的要求。
二、生產、檢驗記錄缺失或不完整
(一)部分生產記錄缺失或不完整,檢查發現2015年4月9日生產的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記錄中缺少大豆油、OPO結構油脂、無水奶油的投料記錄;2015年4月3日生產的較大嬰兒配方乳粉沒有復合營養素的投料記錄;2015年4月26日生產的較大嬰兒配方乳粉,物料領用記錄顯示同時使用了嬰兒配方乳粉和較大嬰兒配方乳粉的包材;2015年4月5日生產的較大嬰兒配方乳粉和2015年4月6日幼兒配方乳粉之間沒有清場記錄,不符合《細則》技術標準、工藝文件及記錄管理制度中關于記錄的要求。
(二)牛初乳和生乳在收購記錄中沒有進行區分,記錄不規范,不符合《細則》主要生產原料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生乳》(GB 19301—2010)中3.1條款對生乳的要求。
(三)部分檢驗記錄保存不完整,檢查發現1503060023010101批次出廠檢驗記錄中銅的檢測電子記錄缺失,Q002150203001批次微生物檢驗原始記錄中稀釋倍數不明確;抽查發現編號QZRP-JYJL-170A-1501的留存樣品記錄中取用數量、取用人、現存數量等信息缺失,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4條款關于完整保存各項檢驗記錄的要求。
審計工作組已在審計過程中將本次食品安全審計發現的問題反饋至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旗幟嬰兒乳品股份有限公司停產整改。旗幟嬰兒乳品股份有限公司要認真落實整改要求,根據相關規定,持續、系統排查治理風險隱患,確保食品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對旗幟嬰兒乳品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將整改情況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2月26日
相關閱讀:
食藥總局關于對陜西關山隴州乳業有限責任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 第30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西安喜洋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 第31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陜西圣唐秦龍乳業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 第32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西安宏興乳業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 第33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楊凌圣妃乳業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 第34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黑龍江農墾龍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 第35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合水縣古象奶業有限責任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第36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黑龍江農墾英博華威乳業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第37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陜西紅星美羚乳業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第38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貝登(福建)嬰幼兒營養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第39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陜西紅旗乳業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第40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吉林飛鶴艾倍特乳業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第41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陜西金牛乳業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 第42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白城龍丹乳業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第43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黑龍江農墾多元乳業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第44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旗幟嬰兒乳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 第45號)
食藥總局關于對美可高特(中國)羊乳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審計主要問題的通告(2016年 第46號)
日期:201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