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鄭先生在樂友購買嬰幼兒食用清清葆固體飲料,后以該食品添加了低聚果糖屬于濫用營養強化劑的行為,將樂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退還貨款并十倍賠償。近日,通州法院判決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鄭先生于2015年9月在樂友某店購買英氏金裝3維清清葆兒童固體飲料21罐,共計1044.2元。后鄭先生發現該固體飲料中使用了低聚果糖作為產品原料。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標準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的強制性規定,低聚果糖作為營養強化劑只允許在調制乳粉(僅限于兒童用乳粉和孕產婦乳粉)中使用;而清清葆中使用低聚果糖屬于濫用營養強化劑的行為,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故鄭先生將樂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樂友公司退還貨款1044.2元并承擔十倍賠償。
面對鄭先生的起訴,樂友公司辯稱:不同意鄭先生的訴訟請求。根據國家衛計委關于低聚果糖的復函規定,低聚果糖作為食品原料用于其他食品,也應當符合相應食品的標準。因此低聚果糖可以用于其他食品。
通州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鄭先生在樂友某店購買商品,樂友公司向鄭先生出具購物小票和發票,鄭先生與樂友公司之間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買賣合同關系,該買賣合同關系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屬合法有效。現鄭先生以其購買的商品違反了國家標準,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為由要求樂友公司退還貨款并支付10倍的賠償。鄭先生對自己的主張應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的復函,低聚果糖不僅可以應用于嬰幼兒食品和調制乳粉,亦可以用于其他食品,但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標準。現鄭先生購買的英氏清清葆固體飲料系列商品屬于其他食品,可以使用低聚果糖作為食品配料。故鄭先生以其購買的商品添加低聚果糖作為配料為由要求退貨及10倍賠償,于法無據,本院不予支持。最終通州法院駁回了鄭先生的訴訟請求。
日期:2016-01-21
鄭先生于2015年9月在樂友某店購買英氏金裝3維清清葆兒童固體飲料21罐,共計1044.2元。后鄭先生發現該固體飲料中使用了低聚果糖作為產品原料。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標準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的強制性規定,低聚果糖作為營養強化劑只允許在調制乳粉(僅限于兒童用乳粉和孕產婦乳粉)中使用;而清清葆中使用低聚果糖屬于濫用營養強化劑的行為,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故鄭先生將樂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樂友公司退還貨款1044.2元并承擔十倍賠償。
面對鄭先生的起訴,樂友公司辯稱:不同意鄭先生的訴訟請求。根據國家衛計委關于低聚果糖的復函規定,低聚果糖作為食品原料用于其他食品,也應當符合相應食品的標準。因此低聚果糖可以用于其他食品。
通州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鄭先生在樂友某店購買商品,樂友公司向鄭先生出具購物小票和發票,鄭先生與樂友公司之間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買賣合同關系,該買賣合同關系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屬合法有效。現鄭先生以其購買的商品違反了國家標準,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為由要求樂友公司退還貨款并支付10倍的賠償。鄭先生對自己的主張應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的復函,低聚果糖不僅可以應用于嬰幼兒食品和調制乳粉,亦可以用于其他食品,但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標準。現鄭先生購買的英氏清清葆固體飲料系列商品屬于其他食品,可以使用低聚果糖作為食品配料。故鄭先生以其購買的商品添加低聚果糖作為配料為由要求退貨及10倍賠償,于法無據,本院不予支持。最終通州法院駁回了鄭先生的訴訟請求。
日期:2016-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