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市食藥監局共監測Ⅰ級食品10大類33小類389件食品樣品,監測項目涉及12個大類283個項目16046項次,樣品來自本市15個監測區域的95個監測點,總體監測合格率為98.2%,同比上升2.2個百分點,環比下降0.5個百分點。
一、監測結果分析
(一)監測食品
共監測10大類33小類389件I級食品樣品。包括:糧食及其制品(30件)、食用油及其制品(16件)、肉及肉制品(100件)、蛋及蛋制品(15件)、蔬菜及其制品(42件)、水果及其制品(34件)、水產及其制品(65件)、乳與乳制品(35件)、特殊膳食(25件)、餐飲食品(27件)等10大類(見圖1)。
(二)監測項目
共監測12大類283個項目16046項次。包括:重金屬和元素(6項)、獸藥殘留(46項)、農藥殘留(131項)、真菌毒素(8項)、生物毒素(2項)、食品添加劑(12項)、非食用物質(20項)、加工產生有害物質(4項)、持久性有機污染物(8項)、質量和理化指標(3項)、營養學指標(35項)、指示菌和致病菌(8項)(見圖2)。
(三)樣品來源
上述389件樣品來源于15個區域95個固定監測點。其中,生產環節7家企業,流通環節64家企業(包括6家批發市場、25家集貿市場、33家賣場超市),餐飲環節24家企業(包括14家公共餐飲單位、10家集體配送單位和3家集體食堂)。
(四)監測結果
依據現有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或地方標準評判,389件樣品中7件不合格,樣品總體合格率為98.2%,同比上升2.2個百分點,環比下降0.5個百分點。其中,糧食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水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油及其制品和餐飲食品等7大類食品合格率均為100%;蔬菜及其制品、水產品及其制品和肉及肉制品、的合格率分別為97.6%、96.9%和96.0%。對不合格食品,市食藥監局已按規定開展后續核查處置工作,落實下架停售、督促整改和行政處罰等措施。
二、風險防控建議
根據上述監測結果,建議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導致的健康風險:
(一)給消費者的建議
1.水產品應低溫下貯存,避免受致病菌污染,且適量食用。
2.鮮禽肉和肉制品等食用時應燒熟煮透,防止食物中毒。
3.加工食品過程中應保持操作環境清潔,并做到生熟分開,避免發生交叉污染。
(二)對企業的建議
1.上述“對消費者的建議”中的1-3項,企業也同樣適用。
2.集貿市場內鮮凍禽肉等食品經營者在貯存、經營過程中要嚴格落實清潔衛生、溫度控制等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水產品養殖者應選擇符合要求的清潔水域養殖水產,避免源頭污染;經營者應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確保所銷售水產品來源合法、質量可靠。
日期:2015-12-09
一、監測結果分析
(一)監測食品
共監測10大類33小類389件I級食品樣品。包括:糧食及其制品(30件)、食用油及其制品(16件)、肉及肉制品(100件)、蛋及蛋制品(15件)、蔬菜及其制品(42件)、水果及其制品(34件)、水產及其制品(65件)、乳與乳制品(35件)、特殊膳食(25件)、餐飲食品(27件)等10大類(見圖1)。
(二)監測項目
共監測12大類283個項目16046項次。包括:重金屬和元素(6項)、獸藥殘留(46項)、農藥殘留(131項)、真菌毒素(8項)、生物毒素(2項)、食品添加劑(12項)、非食用物質(20項)、加工產生有害物質(4項)、持久性有機污染物(8項)、質量和理化指標(3項)、營養學指標(35項)、指示菌和致病菌(8項)(見圖2)。
(三)樣品來源
上述389件樣品來源于15個區域95個固定監測點。其中,生產環節7家企業,流通環節64家企業(包括6家批發市場、25家集貿市場、33家賣場超市),餐飲環節24家企業(包括14家公共餐飲單位、10家集體配送單位和3家集體食堂)。
(四)監測結果
依據現有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或地方標準評判,389件樣品中7件不合格,樣品總體合格率為98.2%,同比上升2.2個百分點,環比下降0.5個百分點。其中,糧食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水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油及其制品和餐飲食品等7大類食品合格率均為100%;蔬菜及其制品、水產品及其制品和肉及肉制品、的合格率分別為97.6%、96.9%和96.0%。對不合格食品,市食藥監局已按規定開展后續核查處置工作,落實下架停售、督促整改和行政處罰等措施。
二、風險防控建議
根據上述監測結果,建議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導致的健康風險:
(一)給消費者的建議
1.水產品應低溫下貯存,避免受致病菌污染,且適量食用。
2.鮮禽肉和肉制品等食用時應燒熟煮透,防止食物中毒。
3.加工食品過程中應保持操作環境清潔,并做到生熟分開,避免發生交叉污染。
(二)對企業的建議
1.上述“對消費者的建議”中的1-3項,企業也同樣適用。
2.集貿市場內鮮凍禽肉等食品經營者在貯存、經營過程中要嚴格落實清潔衛生、溫度控制等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水產品養殖者應選擇符合要求的清潔水域養殖水產,避免源頭污染;經營者應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確保所銷售水產品來源合法、質量可靠。
日期:201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