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2015〕62號)的要求,現將2015年北京市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轉移地方部分)的結果信息予以公告。
本次委托公布的監督抽檢食品類別涉及2類食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共抽檢35批次,檢驗結果均合格。
近日,接到總局(總局本級部分)2015年第64號國抽食品不合格通告,涉及我市北京于家務鵬程食品釀造廠生產的白醋(配制食醋)不合格樣品。執法人員對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查驗該廠的生產記錄及銷售記錄,核對承檢機構抽取的檢驗樣本和該廠產品在標簽樣式、商標名稱、產品條 碼、廠家電話等信息,經核實該抽檢樣本并不是北京于家務鵬程食品釀造廠生產,系仿冒產品。
接到總局(總局本級部分)2015年第70號國抽食品不合格通告,涉及我市北京通糖物美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通州三間房店銷售的有意思鍋巴不合格樣品。執法人員對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和調查取證,對北京通糖物美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通州三間房店進行了行政處罰。
在此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產品時,可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 肉及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2. 蔬菜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30日
日期:2015-11-02
本次委托公布的監督抽檢食品類別涉及2類食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共抽檢35批次,檢驗結果均合格。
近日,接到總局(總局本級部分)2015年第64號國抽食品不合格通告,涉及我市北京于家務鵬程食品釀造廠生產的白醋(配制食醋)不合格樣品。執法人員對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查驗該廠的生產記錄及銷售記錄,核對承檢機構抽取的檢驗樣本和該廠產品在標簽樣式、商標名稱、產品條 碼、廠家電話等信息,經核實該抽檢樣本并不是北京于家務鵬程食品釀造廠生產,系仿冒產品。
接到總局(總局本級部分)2015年第70號國抽食品不合格通告,涉及我市北京通糖物美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通州三間房店銷售的有意思鍋巴不合格樣品。執法人員對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和調查取證,對北京通糖物美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通州三間房店進行了行政處罰。
在此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產品時,可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 肉及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2. 蔬菜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30日
日期:2015-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