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銅官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某超市檢查發現,該超市銷售的“真秦安吉白茶”外包裝上沒有標注規格,不符合有關規定。
據了解,《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屬于強制執行的標準,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外包裝上的標簽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上述“真秦安吉白茶”內含2件單件預包裝食品,其外包裝上沒有標注規格,不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第4.1.5.7“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件單件預包裝食品時,大包裝在標示凈含量的同時還應標示規格”的規定,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九項 “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的規定。當事人經營上述“真秦安吉白茶”,其行為涉嫌構成了違法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預包裝食品。
執法人員依法扣押了上述涉案“真秦安吉白茶”,并立案查處。(張若暉)
日期: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