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管理、督查全區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工作;負責白酒、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等生產企業的質量安全授權人備案和受權人年度履責報告審查工作。地(州、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管理、督查本轄區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人備案和受權人年度履責報告審查工作。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管理本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本《辦法》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辦法》還明確了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職責以及授權與受權的管理等內容。同時,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方面職責的分工,規定食品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和生產管理負責人不得兼任質量安全受權人。
日期:201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