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農林水產食品部宣布12月22日開始按照牛肉檔案追蹤相關法律施行牛肉檔案追蹤制。
牛和牛肉檔案追蹤相關法律于2007年12月21日完成其下級法令人施行令和施行規則,相關通告宣布從 12月22日開始以全國所有的牛為對象實施同檔案追蹤制。
牛肉檔案追蹤制是記錄管理從牛出生開始飼養、屠宰、加工、銷售過程的信息之后在疾病或衛生安全問題發生的情況下追蹤其檔案而后為了迅速地應對回收銷毀采用的制度。
因牛的交易等變動路徑的牛肉的原產地、等級判定結果、衛生檢查結果,牛的種類、飼養者、屠宰場等信息也要提供給生產者和消費者。
由各階段檔案管理的主要內容看,
- 牛的所有者在牛出死亡或轉讓受讓的情況下必須在30天以內向地方畜協等接受委托履行檔案管理業務的機關申告。
- 屠宰業者接受屠宰申請的時候牛要粘貼耳標且在個體識別信息登記確認后方可屠宰,在屠體上標記個體識別編號后方可運出。
- 食肉包裝處理業者把標有個體識別編號屠體加工的高級肉或包裝肉做標示之后方可銷售。
- 食肉銷售者應銷售標示了食肉標記牌等個體識別編號的高級肉。
- 再有牛的所有者、屠宰業者、食肉包裝處理業者和食肉銷售業者在沒有履行法定的申告或者個體識別標記、交易實績記錄等情況下要課以500萬韓元以下的罰金或罰款。
飼養階段應履行的牛的出生、轉讓/受讓和進出口申告及附著耳標等法規于2008年12月22日開始適用,牛的屠宰、食肉包裝處理、食肉銷售等流通階段的法規將在6個月以后即2009年6月22日開始適用。自2009年6月22日開始禁止屠宰沒粘貼耳標的牛。
另一方面,消費者自2009年6月開始可以通過手機或者牛肉檔案追蹤系統(www.mtrace.go.kr)對購買的牛肉的牛的種類、原產地、出生日、飼養者、等級等信息進行確認。
<牛肉檔案追蹤制運作體系>
- 出生后30天以內向地方畜協申告
- 給出生的小牛犢粘貼耳標
- 消費者可通過用手機、網絡對個體識別編號信息進行確認
- 轉讓/受讓等變動發生時30天以內進行申告
- 在飼養屠體上標記個體識別編號
- 對屠宰結果和等級進行錄入
- 在屠宰包裝肉上標記個體識別編號
- 對包裝處理及交易實績進行記錄管理
- 在包裝肉食肉標示牌上標記個體識別編號;DNA同一性檢查(為了個體確認進行樣本提取和分析)
農林水產食品部
日期:2009-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