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申請,經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審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核準,共有1030家出口企業符合《出口貨物實施檢驗檢疫綠色通道制度管理規定》(總局第50號令)的規定,獲準實施檢驗檢疫綠色通道制度,現將相關企業名單予以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第128號公告附件.xls
日期:2008-12-25
根據企業申請,經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審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核準,共有1030家出口企業符合《出口貨物實施檢驗檢疫綠色通道制度管理規定》(總局第50號令)的規定,獲準實施檢驗檢疫綠色通道制度,現將相關企業名單予以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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