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宣傳教育,全面提升社會公眾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震懾和制止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三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聯合發布5宗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董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一案。
2020年12月初,陳某某聯系王某(因該案已被判刑),約定購買20箱貴州茅臺酒發給三亞市俞某。同月,王某某聯系王某,讓其發1箱貴州茅臺酒給成都的韓某某。2020年12月8日,王某找到董某給其1500元現金(包括收取的好處費316元),將這兩批假酒分別發貨到三亞、成都。董某明知是假酒仍為其發貨,并用紅酒圖案的外包裝以規避檢查。公安干警根據線索,經快遞公司配合,在俞某家中查獲該批白酒20箱,在韓某某家中查獲該批白酒1箱。經鑒定,被查獲的白酒均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涉案金額為183880元。三亞市城郊人民檢察院于2024年3月12日向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審理,法院作出如下判決:一審判決被告人董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元;與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2021)魯0212刑初576號之一刑事判決書對董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進行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五百元。對被告人董某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316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典型意義
通過物流環節的刑事追責,展現了知識產權保護從生產端到流通端的全鏈條治理;在司法裁量層面,既堅持對商標犯罪的嚴厲打擊,又通過緩刑適用實現特殊預防與社會效果平衡,為同類案件辦理提供了參考。
日期:2025-04-22
2020年12月初,陳某某聯系王某(因該案已被判刑),約定購買20箱貴州茅臺酒發給三亞市俞某。同月,王某某聯系王某,讓其發1箱貴州茅臺酒給成都的韓某某。2020年12月8日,王某找到董某給其1500元現金(包括收取的好處費316元),將這兩批假酒分別發貨到三亞、成都。董某明知是假酒仍為其發貨,并用紅酒圖案的外包裝以規避檢查。公安干警根據線索,經快遞公司配合,在俞某家中查獲該批白酒20箱,在韓某某家中查獲該批白酒1箱。經鑒定,被查獲的白酒均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涉案金額為183880元。三亞市城郊人民檢察院于2024年3月12日向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審理,法院作出如下判決:一審判決被告人董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元;與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2021)魯0212刑初576號之一刑事判決書對董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進行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五百元。對被告人董某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316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典型意義
通過物流環節的刑事追責,展現了知識產權保護從生產端到流通端的全鏈條治理;在司法裁量層面,既堅持對商標犯罪的嚴厲打擊,又通過緩刑適用實現特殊預防與社會效果平衡,為同類案件辦理提供了參考。
日期:2025-04-22